天课是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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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1 00:02:59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天课应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第一制度。他并不依赖于个人的自愿施舍,而是基于循环型的,有组织的政府行为的帮助,其宗旨为切实地救助每个需要者,无论在饮食、服装和住宿方面,还是其他的生存需求,对于个人及其家属都一样。当然其中不可有欠缺或浪费。这种社会保障并不仅限于穆斯林,也包括生活在穆斯林社会中的基督徒和犹太教徒。西方诸国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只在最近才产生这种思想。但在涵盖各种需要者和对困难者及其家属作出完全保障方面,依然没有达到伊斯兰的保障制度,当然其中更谈不上虔诚为主、怜悯弱者,而是因为革命或其他因素而迫于无奈所至,如两次世界大战之影响,还有倾向于取悦民众,争取民心获得支持。这种保障最早在年才以正式形式出现,当时英美两国在《大西洋公约》中约定落实对个人的社会保障。[1]尽管伊斯兰在此方面领先世界好几个世纪,并且其制度为宗教所立,由政府实施为此而发动战争,从富人手中夺回穷人的权利,但有些研究者却无视这些历史事实,或加以歪曲,把社会保障的先驱之功归于欧洲。下面为其中一例:阿拉伯大学于年在大马士革召开了一次社会学研讨会。此次会议专题为“研讨社会保障”。

在会上,研讨会主持人达尼利艾斯丘"吉尔"吉尔先生发表了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进化”的讲座,他说:“在过去,贫困者没有办法摆脱贫穷,为了生存只能乞讨和接受施舍,他们没有任何保障。”又说:“政府考虑帮助穷人始于世纪,当时也限于地区模式”[2]等语。这是不了解伊斯兰历史和天课真谛的一例。犹如我们在前面所述,伊斯兰的社会保障是由穆斯林政府同意收发的、有制度的保障,而不是个人慈善或私人施舍;由安拉所定的贫穷者的权利,对缴纳天课者来说如同纳税务一样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并且具有永久性和稳定性。

与税务又不一样,如果政府放弃收取不要求缴纳,那么穆斯林的信仰不完美,除非他为取悦安拉,净化本性和财产而自愿缴纳天课,并不表恩或伤害接受者。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者应该知道,他所接受的是,安拉的由其仆人看管的财产中为他所制定的权利,社会有义务为此而战。达尼亚里艾思"吉尔基"吉尔基先生在说明“现代社会保障的性质”时提到相比过去救助穷人的方式,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几个显著的特性和优点。如保障和援助并非仅限于穷人,而是入不敷出的任何需要者。又如把这种保障和帮助视为一种准权利,若对象具备了条件则是一种权利,另外在交纳方面也有若干规定。这在某种意义上掩盖了要求救助的耻辱,同时也废除了失去大半和接受属于穷人的援助有关的民权。作者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所有的这些优点是过去诸民族所不知道的,对欧洲及其历史来讲,这个论断非常准确,但对伊斯兰历史来讲却是错误的。因为伊斯兰的天课制度不但具备这些特性,而且还有其诸多优点。犹如我们所知,它是一种权利,其中毫无表恩和伤害,它的收发由政府统一安排,分配对象为无收入或收入不够维持生活者。

另外还有其宗旨为:让穷人长期富足,使他们成为拥有者,拉近穷富阶层之间的差距,这些都是现代社会保障的鼓动者还没做到的甚至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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