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族际通婚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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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09:44:27 【来源:百度空间】 点击:

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李晓霞 最近我们完成了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多民族混合家庭研究”,对新疆民族混合家庭和族际婚姻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与国内其它省区相比,新疆混合家庭数相对较少。

    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新疆民族混合户总数达8.39万户,占全疆家庭户总数的1.75%,比全国同类平均值低1.21个百分点,主要表现为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合家庭数相对较少。混合户少的主要原因是族际婚姻数少,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族际通婚比例(即有配偶人口中夫妇是不同民族的比例)最低的几个民族都在新疆,如维吾尔族(1.05%)、哈萨克族(2.21%)、柯尔克孜族(5.15%)的族际通婚率分别排在55个少数民族中的最后三位,塔吉克族(7.99%)排在倒数第五位。

    新中国成立以后,新疆族际婚姻的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在乌鲁木齐市,1980年婚姻登记中2.08%为族际婚姻 (218对),2003年上升为5.9%(811对)。在塔城市,1995年登记的族际婚姻只有46对,占婚姻登记总数的5.5%,2003年已分别增至 469对和39.5%。各地均有族际婚姻发生,北疆地区多于南疆地区,城市多于农村,多民族混居区多于单一民族聚居区。 被调查的族际通婚者,具有这样几个特点:(1)文化程度和职业层次相对较高,如乌鲁木齐天山区与伊宁市45%以上的男性和50%以上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大中专以上;(2)平均初婚龄较高,天山区民、汉女性族际婚姻者的平均初婚龄都在26岁左右;(3)大多数是自幼生长在新疆的本地人,但来自外省区和外市县以汉族为主的外来人口,与当地少数民族的婚姻在增多。(4)一般都是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双方社会地位相近,婚姻条件相似,婚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各民族间均有通婚发生,但数量多少有所差别。主要表现为:(1)以汉族为通婚对象的民族群体最多,汉族的族际婚姻数量最大,如天山区2002年婚姻登记中,汉族有210人与14个民族的人通婚,占当年登记的族际婚姻总数的89.4%。多数地区又主要表现为回汉通婚,如天山区登记的族际婚姻中回汉通婚占48%。(2)散居民族的族际婚姻发生率较高,如散居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塔城市的锡伯、达斡尔、蒙古等民族。 (3)文化相近的民族之间更容易通婚,如维吾尔与乌孜别克、塔塔尔间,哈萨克与塔塔尔、乌孜别克间,汉与满、蒙、锡伯等民族间的通婚较多。

    各民族通婚的难易程度不同,很大程度是由双方不同民族属性所带来的文化差异(如宗教、语言、风俗等)所致,其中宗教经常被视为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伊斯兰教有严格的宗教内婚规定,严禁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通婚:“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信道。已信道的奴婢,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妇女,即使她使你们爱慕她”(《古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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