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我市开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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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18:30:24 【来源:西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点击:


市民宗委主任汪江川同志巡视考场
 

近日,我市安排开展了全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及换证工作,并成立了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市伊协领导为组长、各区县民宗局长和市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宁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指导和有关具体工作。

     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及换证工作,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宗教法规、规章,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办发[2009]5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是依法加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管理的必要措施。选拔出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队伍,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对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项工作分为报名登记、考试考核、审核上报三个步骤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阿訇和满拉通过所在清真寺民管会及其管理主体和市、区(县)伊协、民宗部门审核,经政策法规、经典知识考试和政治考核、民主测评合格后,报经省伊协核发全国统一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认定及换证工作计划于上半年全部完成



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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