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苗族生活习俗
饮食主粮为大米或玉米,杂粮为木薯、番薯等。平时烹饪和黎族基本相同。但多人吃饭时用木lK子蒸饭是黎族没有的。每逢过年杀猪宰牛或猎获山猪、野鹿时,则把多余的肉割成条片,吊挂于靠近炉灶墙壁,让火烘干,备他日吃用。
居室解放前,苗族人民过着“一年一砍(山)、两年一搬(家)”的游居生活,没有固定的村庄。苗族住宅全是草屋,建筑形式为“金字形”,四周用木条和竹蔑编扎成墙,有的还糊上泥土,用茅草盖顶。屋为长方形,一般两边开门,内间隔成三个房,中间房做厅用,两边是睡房。解放后,开始定居,并逐步盖起砖瓦房。
服饰苗族同胞在服饰方面还保留浓厚的民族特色,尤其是妇女,更喜爱本民族的服装。她们上身穿无领、开右襟、长及膝的长衣,仅有一纽扣,腰间系一条绸带,下穿短裙;头顶‘束发,包扎一块绣着图案花纹的四方形头巾,再盖一条绣有花边的尖角布巾,巾顶还套一条长尺许的红带垂在背后;赤足,腿部缚布带;盛装时戴耳环、手镯等妆饰品。男子穿无领右襟短衣,裤子已改用汉装,头发仅留后脑一部分,其余均剃头,并结辫卷于头,用长头巾缠绕。从80年代起,部分青年男女的穿戴与汉族相同,男子中有穿西装、衬衫的,女子中有穿连身裙及各种款式时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