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伊斯兰教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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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2 10:24:17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马步芳家族利用伊斯兰教来巩固其封建统治

    由于历史的原因,青海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十分落后。光绪年间,马安良及其部下马海晏、马麒父子因镇压撒拉、回军“有功”,马麒获得“六品军功牌”,驻循化。中华民国成立后,军阀马麒被任命西宁镇总兵,后兼任青海蒙番宣慰使,从而马家军开始统治青海。马麒于1912年就任西宁镇总兵后,1914年就下令重修西宁清真大寺。1922后成立了宁海回教促进会,马麒自任会长;1942年西宁清真大寺成立理事会,马麒自任理事长。其目的都是为了控制、利用伊斯兰教,巩固其封建统治。为了“以政行教”,还把创传伊合瓦尼的马果园,从新疆押解去河州路上,抢出接到西宁,坐镇西宁东关清真大寺,推行伊合瓦尼,为马家军阀封建统治青海效力。马步芳继任青海省主席后,紧步其父之后尘,也亲自兼任西宁东关清真大寺董事长。1943年马步芳在西宁东关清真大寺成立阿訇训练班进行政治训练;1946年对全省阿訇、满拉,除病残者外,集中2000余人,进行政治、军事训练,还发了枪,组织“反共宣传队”,向全省各族人民散布:“反共就是救国”,“救国就要保教”,等等。由此可见,马步芳父子非常重视利用伊斯兰教以维护、巩固其反动统治。

    解放前伊斯兰教寺院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

    青海回族、撒拉族聚居的村庄,几乎村村有清真寺,寺寺有阿訇。据调查,解放前夕全省共有清真寺720座,宗教职业人员4741人。其中阿訇947人,满拉3794人。到1958年民主改革期间,清真寺又增加了158座,达到878座,宗教职业也增加1100余人,达到5900余人。清真寺和宗教职业人员较多的地区是:民和289座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700人左右;化隆205座清真寺,宗教职业人1300余人;大通98座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426人;循化74座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580余人。

    解放前,青海的清真寺及其伊玛目(掌教)对信教群众有许多封建特权,如:执行律例,施行刑罚,保持地方,训练军队,征收天课,讨伐叛逆,婚配孤儿,分配战利品等等。由此可见,清真寺和上层宗教职业者,对教民具有种种压迫、剥削的特权。这些封建特权,经过长期发展和演变,又不断增加、补充新的内容,其范围不断扩大,到解放后进行民主改革止,发展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主要表现在:

    1、清真寺普遍设有法庭和刑具,任意打、罚信教群众。如触犯“教规”,即被抓到清真寺吊打(毒打99皮鞭,鞭鞭见血),十分残忍。

    2、清真寺普遍有“外改夫”。这是马果园到青海传播伊合瓦尼教派时所推行的。从而使清真寺占有大量土地、房屋和商业资本。如西宁市东关清真大寺,从1916年到1952年土改时,有出租房屋590间,水地562.09亩,每年收租32,000斤粮食,收房租1,800块白洋。地租、房租收入由教长、阿訇享受外,还以高利贷形式放给教徒群众,进行剥削。1947年该寺放高利贷白洋50,000元,年收利息12,000元。循化街子清真寺有土地219亩,每年收租粮160石。其它清真寺也有大量的土地、房屋和财产。

    3、无偿劳役:信教群众无偿地为清真寺种地、修寺和其他劳动。

    4、清真寺向信教群众征收天课赋税,教徒在资财达到一定数量时,按照伊斯兰教规定税率交纳天课:①学粮。给开学阿訇的报酬,青海民主改革时教徒按照家庭情况分三等:每户每年900斤、600斤、300斤交粮;②除粮,即农业税,按农业收入10%交纳;③则卡茨,即商业税,按1/4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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