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与自由的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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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20:52:30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 点击:

伊斯兰与自由的公民权

   ——试析塔里格·拉玛丹的西方穆斯林观

作为一位欧洲伊斯兰公共知识分子,塔里格·拉玛丹认为,从伊斯兰原则本身出发,就可获得西方穆斯林与西方社会相融合的基础和动力。西方穆斯林首先应恪守不可改变的伊斯兰基本原则,保持其宗教认同;但与此同时,他们却可以转变那些与当代世界严重脱节的文化观念和习俗,摒弃伊斯兰与西方水火不容的成见,走向与西方社会的深度融合。为此,拉玛丹进一步提出了实现融合的具体路径,这就是改革伊斯兰教育、加强文明对话和重建公民伦理。伊斯兰认同与国家认同可以同时并存,伊斯兰与西方现代性亦能达成重叠共识与和解共生,而这将为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关键词:西方穆斯林 宗教认同 公民伦理 重叠共识

     作者:欧东明,1961年生,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985工程“南亚与中国藏区创新研究基地”副研究员。

     胡雨,1965年生,历史学博士,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

     由于穆斯林与西方之间所存在的诸多由来已久的差异、分歧甚至冲突,今天的西方穆斯林不但远未在西方社会中实现深度的融合,而且实际上还形成了一个与之各行其是的“平行社会”( parallel society),由此也引发了诸多的社会政治问题。[1]上世纪80年代,“愤怒的穆斯林”就已经在欧洲冒头,并充分表现了他们对西方社会的疏离、不满和怨恨。[2]从拉什迪事件、9.11恐怖袭击、伦敦及马德里恐怖爆炸案到荷兰梵高被害事件、英法穆斯林种族骚乱、丹麦穆罕默德漫画风波,再到持续不断的面纱头巾争执以及清真寺修建的紧张气氛,都无不表明了穆斯林与西方主流社会之间难以磨合的碰撞和冲突。芷此形势下,关于西方穆斯林能否以及何以整合入西方社会的讨论就在最近一些年来不断高涨起来。

     在关于西方穆斯林与主流社会的关系这一根本问题上,穆斯林有三种代表性的立场,此即分离(separatism),同化(assimilation)和调适(accommodation)。[3]伊斯兰传统主义者反对穆斯林与西方世俗生活同流,力主或部分或完全地拒绝西方的规范和原则,主动地退守到伊斯兰孤立的“飞地”。与此相左,穆斯林世俗主义者则又倡导全然融入西方主流社会,并将穆斯林的宗教生活限制在私人领域。超越于以上两种极端,第三种选择则主张坚持伊斯兰原则与融入西方政治和社会生活并行不悖,西方穆斯林族群既要与西方社会达成深度的相互凝聚,同时又不能放弃伊斯兰信仰的基本功课。[4]作为当代伊斯兰赛莱菲改革主义的代言人[5],塔里格·拉玛丹所主张的就正是这样的一条“中道”,而这一主张的具体目标就是“保护穆斯林认同和宗教实践,承认两方宪政结构,作为公民参与社会,真诚效忠于所归属的国家。”[6]他力图表明,西方穆斯林在坚守伊斯兰教义普适性、整全性原则基础上,在保持穆斯林宗教认同的同时,也完全可以经由摒弃极化观点、教育改革、建立公民伦理、参与公共生活而灵活主动地接纳和适应西方的宪政制度和社会秩序,并通过宗教对话化解误解与冲突,创造西方穆斯林与西方的现代性和全球化的重叠共识与和解共生。拉玛丹的这些新思路突破了传统思想的惯性思维,避免了极端主义的偏颇,应该说是一种关于西方穆斯林问题的更为成熟和有效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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