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代表伊斯兰讲话?十几亿穆斯林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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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0 01:57:25 【来源:清真书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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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需要这样的声音 ——试析《谁代表伊斯兰教讲话》的和谐共存理念

    作者: 张维真

    莎士比亚的《李尔王》中的傻瓜有一段话:“他们会因为说真话而对我加以鞭笞,就像会因为说假话而对我加以鞭笞一样;有时我甚至因为缄默不语而受到鞭笞。”美国学者爱德华•萨义德以此来描述西方媒体强大攻势下东方人(特别是穆斯林)的文化处境。 穿透西方的话语霸权,把事实的真相展示给民众,不仅需要一种勇气和胆识,而且需要一种对学人尤其重要的学术良知。那么,怎样打破人为的坚冰,既超越少数极端主义,又超越美国的双重标准,直接去倾听13亿穆斯林的心声,从而为穆斯林与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和谐共存铺平道路?美国学者约翰•埃斯波西托和达丽亚•莫格海德合著的《谁代表伊斯兰教讲话》作了可贵的尝试,使世界听到了一种“另类的声音”,与西方喧嚣尘上的媒体宣传形成鲜明的对照。本书作者突破了许多西方学者、特别是西方的“东方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是把话语权归于自己,也不是给予某些“专家”和“学者”,让他们“代表”民众讲话,而是把话语权交给“沉默的大多数”,让13亿穆斯林自己去诉说对自己的宗教、文化和目前局势的看法。

  这部学术力作,其实是美国著名的盖洛普民调中心的一项庞大而历时持久的研究成果。从2001年到2007年,盖洛普进行了成千上万个以小时计算的面对面访谈,访谈的对象涵盖了35个国家的居民,即涵盖了13亿穆斯林的90%以上的居民,因此成为“迄今为止对当代穆斯林进行的规模最大、最全面的调查研究。”让数据说话,让现实言说,是本书的最大特点。它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历史与现实的真相,而且是难能可贵的研究方法和治学精神。正如作者所言,通过代表世界各地穆斯林观点的大量数据,为每个人的疑问寻求答案:穆斯林世界反美主义的根源是什么?谁是极端主义?穆斯林是否渴望民主,如果是,是怎样的民主?穆斯林妇女的真正愿望是什么?本书给此类焦点问题的答案,是数字和调查材料,是13亿穆斯林的声音,而不是由哪一个“专家”或“极端分子”给出答案。

  本书的研究具有积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结论便是:穆斯林与西方的冲突并非不可避免;冲突的原因是政策而不是原则。作者不是简单地从目前的形势去研究这些问题的实质,而是从历史与现实结合的层面去追溯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不是像许多西方学者那样,由西方的所谓研究成果去描画什么是穆斯林或伊斯兰,而是深入穆斯林世界的第一线,由现实中的数据和穆斯林自己的言说去挖掘穆斯林和伊斯兰的意义。西方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家惯于把所有穆斯林视为“铁板一块”,由此去定义穆斯林世界与所谓宗教极端主义和全球恐怖主义的关系。对此,作者通过大量现实中的例子加以澄清。比如,西方学者或政府总是指责穆斯林妇女地位低下,缺乏对社会和政治的参与(美国在阿富汗战争中打的一个牌子就是改善穆斯林妇女的地位),作者对此指出,全球穆斯林妇女的服饰、教育、就业机会和社会参与程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在一些穆斯林社会,妇女不能开车并且有严格的性别隔离,但在穆斯林世界的其他许多地区,妇女可以开车,骑摩托车甚至驾驶飞机;在阿联酋和伊朗的大学,女生的比例多于男生。笔者2001年去马来西亚进修时也看到类似情况,而且看到许多学术或行政机构的负责人是女性而不是男性;2008年去美国学术访问时也发现许多穆斯林组织的领导人是女性,甚至一座清真寺里负责接待我们的伊玛目的助理也是女性。关于妇女参政议政的问题,作者指出,在土耳其、巴基斯坦、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妇女不但进入议会和内阁,甚至成为政府首脑;但在另一些国家,妇女正在为争取选举权和竞选权而斗争。作者用埃及的一个活生生事例来说明妇女在穆斯林社会中享有的地位:“黎法特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埃及妇女,她在开罗大学获得了航空工程学的本科学位,又获得了土木工程学的博士学位。与此同时,她在照顾家庭和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找到了平衡。”这位妇女谈到目前穆斯林妇女的地位时说:“现在这在埃及根本毋庸提及,大学里到处是女性,有时比男性还多,她们非常优秀。”作为开罗大学精英的医学院,每年致毕业辞的几乎总是女生。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5年的《性别与发展报告》,在约旦、阿尔及利亚、黎巴嫩、科威特、利比亚、阿联酋、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孟加拉,2001到2002年,中学里女生和男生的注册比率是100%甚至更高。作者指出,把妇女权利当作伊斯兰教价值观与西方平等主义价值观之间的斗争,会给穆斯林世界带来战略威胁,它没有给妇女和她们的支持者留下选择的自由,反而赋予那些用反西方霸权之名来反对妇女权利的人以借口。对妇女问题的探讨,凸显作者对穆斯林世界妇女的思想、心理和文化认同的深层把握,其深度和洞见在目前的同类研究中很少有人能望其项背。作者批评西方国家以“拯救心理”去面对穆斯林妇女的现状,指出如果穆斯林社会的改革在伊斯兰教的框架内推进,很可能是最见成效的。其根据是,妇女们自行反对禁止妇女在麦加大寺中做礼拜的提议;穆斯林学者根据伊斯兰教义发表声明反对对女性生殖器的损毁;巴基斯坦妇女运用《古兰经》来修订歧视性的强奸法,等等。这些自发的而不是由外部强加的改革活动取得了显见的成功。然而,当西方一厢情愿式地推行自己的价值标准时,结果适得其反:2003年,受西方“指定”而代表阿富汗出现在全球小姐选美大会上的维达•萨曼德扎伊,被穆斯林世界的妇女们嗤之以鼻,而且阿富汗妇女事务部长发表了一个强硬声明,强调萨曼德扎伊不能代表阿富汗妇女,也不代表她们追求自由的困境。时任部长的哈比芭•苏拉比说:“赤身裸体出现在照相机和电视机上不是妇女的自由,在我看来那是娱乐男人。”她强调妇女的价值不应当用她的“美”或身体、而应当用她的技能和知识来衡量。萨曼德扎伊本人被要求穿上分体式的比基尼时,也感到很不舒服,说“这不属于我的文化”。尽管如此,一些西方观察家称这是阿富汗妇女进步的一个标志,全球小姐选美大会的裁判们宣布将第一次设立“事业美女”奖,并把它颁发给萨曼德扎伊。作者尖锐地指出,把解放主义与解放混同起来,只会让妇女解放的批评者更加强大,而削弱了那些希望从内部为妇女带来积极变化的人。关于西方标榜的男女平等,作者运用一位埃及妇女的话说:“给一个农夫和一个木匠一人一把锤子让她们干活,他们确实得到了相同的待遇,但是并不平等。”男女平等在伊斯兰教的理念是尊严、信仰、名誉、谋生等基本权利的平等,而不是抹煞男女在生活中的具体分工。 

  当西方一些媒体把伊斯兰复兴运动统统视为“一种威胁”,一些亲美的阿拉伯统治者也跟着鼓噪的时候,作者十分冷静地把它们作了区分,指出在土耳其、阿尔及利亚、约旦、科威特、也门、巴基斯坦和马来西亚,伊斯兰行动主义者被主流社会看作“另类精英”。在另一些国家里,伊斯兰组织的成员已经通过竞选进入议会和内阁,甚至成为首相或总统,如在土耳其、科威特、约旦、伊拉克、黎巴嫩、苏丹、伊朗、埃及、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而在开罗、阿尔及尔、贝鲁特、棉兰老岛、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区,伊斯兰组织在贫民窟和中低阶级街区提供社会服务,以及低廉而有效的教育、法律和医疗服务。而一直以来打着伊斯兰旗号的个别武装组织则与上述情况形成鲜明对照:他们在华盛顿发动“9•11”袭击,在马德里和伦敦实施爆炸。他们所反映的,是既威胁穆斯林世界又威胁西方世界的一种极端主义思想,他们在西方将穆斯林妖魔化之前就把穆斯林妖魔化了。但这种极端势力是个别现象,并不代表广袤的穆斯林世界。然而,伊斯兰运动在当代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温和的穆斯林主流社会和主流意识、13亿穆斯林的和平心声却被少数政治极端分子屏蔽和模糊了,于是,在一个简单地划分“我们”和“他们”的世界里,伊斯兰教——而不只是那些激进的穆斯林——被视为一种全球的威胁,同时,那些相信文明冲突日益逼近的人,不仅仅是本•拉登们,而且也包括作为美国学术精英的许多专家。在作者看来,西方与穆斯林之间的积怨和鸿沟,穆斯林中的极端主义和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单边主义和沙文主义都难辞其咎。比如,当丹麦漫画事件激起穆斯林的抗议浪潮时,西方媒体普遍视之为西方言论自由权与穆斯林世界的暴力不宽容之间的冲突,这种简约化的定义,使双方不具代表性的群体主宰了争论,而忽略了双方呼吁推进穆斯林与西方之间关系和理解的温和派的声音。结果是,宗教极端分子指责西方民主是反宗教的,不可能与伊斯兰和平共处,这又给西方排外主义者和患“伊斯兰恐惧症”的专家们更多的理由去做类似的判断。作者通过盖洛普的调查指出,许多穆斯林赞同西方的言论自由,但穆斯林针对漫画事件的愤怒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理解言论自由原则的价值,而是这些原则由谁来实施?以何种方式实施?以何种动机、针对何人?作者援引一位巴勒斯坦抗议者的话说:欧洲的言论自由具有双重标准:在德国,否定大屠杀是违法的,冒犯犹太人是不允许的,但冒犯穆斯林却没问题。另一位网络日志作者写道:如果个人表达的自由在欧洲如此受到珍视,那么,为什么不扩展到允许女孩子有穿她们想穿的衣服的自由?包括在法国的公立学校中戴头巾?作者热情讴歌美国政府对1965年“瓦兹暴乱事件”的处理,并把它和漫画事件加以比较,认为这两个事件中暴力活动的爆发都是对外界视为“不起眼的小冒犯”的反应。但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处理“瓦兹事件”的做法与漫画事件后西方的态度大相径庭。他首先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调查这一事件,结果委员会发现了众多问题,包括贫穷、工作歧视、教育不平等、住房歧视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借白人警察对待黑人的行为体现出来,这些问题不应该因为黑人采取了街头暴力的抗议方式就被抹煞。美国政府通过立法或修改某些法律,以及更强的文化敏感性等措施来逐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除了通过《民权法案》禁止房屋销售、租凭、贷款方面的歧视,文化媒体中也禁止出现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内容,而代之以建设性的声音,如马丁路德•金的演讲等。约翰逊对“瓦兹事件”的处理可以作为解决民族矛盾或其他矛盾的范例。如果一种暴力活动达到相当的规模,虽然不排除少数人煽动的因素,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不排除分裂主义作祟,但这不能解释众多民众轻易卷入广泛的暴力活动,其中必然隐藏着某种深层的文化、政治或经济原因。对此类事件的处理,除了对暴徒绳之以法,更重要的是通过文化、政治、教育和经济手段去根除少数人的煽动之所以起作用的内在因素,切实去落实民族、宗教、文化、社会、经济诸方面的平等理念;团结大多数信教群众,满足他们的正当信仰、文化和社会诉求,同时打击少数极端分子和分裂分子,而不是扩大打击面而把许多爱好和平、安居乐业但热爱自己信仰的民众与少数极端分子混为一谈——这种做法恰恰帮了极端分子的忙,客观上宣传了他们所散布的“政府意在消灭宗教”的谣言。历史和现实中,暴力活动乃至极端主义,往往是一种现象,而不是本质。 以“9•11”恐怖袭击为例,有些学者认为它是对美国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强烈反应——尽管我们应该谴责恐怖袭击者,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美国前总统威尔逊说过:“每一个像我们一样热爱和平、渴望以自己的方式生活和制定自己法律的民族,都能够自由自在、不受干扰,同时又能够得到安全的保障。……我们很清楚,只要别的民族受到了某种不公正的待遇,那么,这种不公正的事情迟早也会同样降临到我们自己身上。”可惜的是,他的后辈们没有记取他的告诫,“9•11”被他不幸而言中。关于极端主义产生的根源,作者的探讨是耐人寻味的。反恐战争已有六年之久,然而“越反越恐”,极端主义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大有蔓延之势。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对伊斯兰教的恐慌在欧美急剧增加的同时,反美主义在穆斯林世界持续传播;在西方,人们为发生在伊拉克、以色列、巴勒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的恐怖袭击和自杀式炸弹所震撼,而震撼穆斯林世界的,则是伊拉克被侵略和占领,发生在阿布格莱布和关塔纳摩的虐行,以色列入侵加沙和南黎巴嫩造成的大量平民伤亡及惨绝人寰的图景。正如作者在自己的另一部著作《伊斯兰威胁:神话还是现实?》中所指出的,什么是恐怖主义,什么是极端主义,结论经常取决于一个人站在哪里。 西方媒体一直渲染的一个信息是,宗教原教旨主义或宗教狂热分子受到圣战精神的鼓动,去实施自杀式爆炸,但作者用事实否定了这一说法。对1980到2004年间全球每一起自杀式袭击所作的研究表明,外来占领几乎是每一起袭击事件的诱因。罗伯特•派普在《拼死去赢:自杀式恐怖主义的逻辑》中写道:“绝大多数自杀式袭击者与其说是受宗教的驱使,不如说是为了达到明确的战略目标,那就是迫使现代民主制度(实指西方国家——笔者)从他们视之为祖国的土地上撤回自己的军事力量。”20世纪八十年代黎巴嫩的恐怖袭击中,袭击者中只有8个穆斯林,3人是基督徒,另外27人是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许多武装伊斯兰主义者认为,2000年以色列从黎巴嫩南部撤军,表明使用暴力和自杀式炸弹袭击的正确性。根据派普的研究,从1995年到2004年前期,基地组织三分之二的自杀式恐怖袭击都来自1990年以来美国驻扎重兵的国家。派普写道:“在我们入侵前,伊拉克历史上从未发生过自杀式恐怖袭击。从来没有。自从我们入侵之后,自杀式恐怖主义急速增加,2003年发生20起,2004年发生48起,2005年仅头五个月发生了超过50起。自美国在伊拉克驻扎150,000人战斗部队后的每年,自杀式恐怖主义都在成倍增加。”可见政治诉求是自杀式爆炸的根本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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