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解放的先声——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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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12:57:27 【来源:】 点击:
  1936年10月20日的宁夏同心,晴空万里,阳光照耀着连绵起伏的山岭,古老而雄伟的同心清真大寺沐浴着金色的朝辉。回汉人民身着节日盛装,敲着锣,打着鼓,从四面八方涌向清真大寺。许多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柱着拐杖前来“跟会”,就连按宗教习俗不能随便外出的回族妇女,也戴上了盖头走出家门。

  同心城里,锣鼓喧天,红旗招展,人们兴高采烈,载歌载舞。“胡琴拉起来,唱一个苏维埃,苏区的地方人人爱,看见吗?苏区的人民好自在,一切剥削都打倒,生活多痛快!”这发自广大回汉人民肺腑的歌声,表达了回汉人民对苏区的无限热爱和获得解放的兴奋之情。

  七八位回族老人饶有兴致地攀谈着:“听说这次政府的领导都是我们自己选的。”“可不是吗?政府的领导由老百姓选出来,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回听到,也是头一回见到。”“哈哈,这回我们可是真正当家做主了!”……

  上午9时,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正式开幕。回族群众代表、红军代表以及来自其他方面的代表和各界知名人士在主席台就座。

  当筹备委员会负责人李富春庄严宣布:“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现在开始”时,会场里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接着,来自各界的代表向大会赠送了贺词、锦幛和匾额。

  大会进行了3天时间,代表们怀着满腔的政治热情,讨论了回民自治和土地问题以及抗日救国等重大事项,通过了回民自治政府的各项议案,民主选举产生了回民自治政府领导人,贫农出身的回民马和福当选为政府主席,李德才当选为副主席。10月22日,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宣告正式成立。

  早在红军西征之初,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就提出,要帮助回族人民建立独立政府。西征红军进入宁夏后,把帮助回族人民建立独立政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开展回民工作,帮助回族人民实现民族事务自主。红军指战员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向回族民众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和民族政策,启发回民觉悟。

  1936年6月,西征红军相继解放了豫旺、海原大部分地方后,党中央决定成立“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作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央派李富春同志协助筹备建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李富春同志来到同心后,组织成立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研究讨论了回民自治等重大问题,起草了回民自治政府的各种决议和文件,拟定了回民自治政府领导人人选名单,决定于10月20日在同心城举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

  消息传开,同心的城镇和乡村都沸腾起来了,广大回汉群众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不少回族青年为迎接和庆祝回民自治政府的成立,打破回族不搭台作戏的传统习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有的回族妇女精心缝制了各式服装,准备参加大会。整个同心沉浸在激动和欢乐的幸福之中。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成立,是红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结果,完全体现了回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回族人民解放的先声。它是我国历史上创建的第一个县级回族自治政权,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回族聚居区新的尝试。(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执笔:王俊昌)
    (转自宁夏新闻网)

实习编辑: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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