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清教穿衣节略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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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11:57:37 【来源:】 点击:
《考试穿衣节略》

《公订考试清真经学生穿衣节略章程》

《穿衣节略章程》


概 况


中国清未有关云南经堂教育考试、穿衣(即结业)制度的文献资料。又称《考试穿衣节略》、《公订考试清真经学生穿衣节略章程》、《穿衣节略章程》。


中文名

考试清教穿衣节略章程

公订者

马维骐、白金柱

全文

1500字左右


序言和章程9条

概况

      由当时全滇绅首马维骐、白金柱、马殿选、马启祥、马观政暨同人等公订。光绪三十二年丙午(1906)九月镌刊。昆明市南城清真寺藏版。共6页,双页面,海面8行,每行20字,全文约1500字左右。有序言和章程9条。




--序--

《序》雲:“竊思成學穿衣,雖吾教之俗稱,實古來先聖先賢所創舉。先賢買庵資奉命代聖傳教也滿,因隆重其事,聖將己穿之綠袍賜給先賢,視如親往,列爲聖則。後之接踵而起者,蓋以此也。果然學優養粹,則衣披壹品,實至名歸,然後設帳授徒,教道賴以維持,其名器何等鄭重,豈可任人是與乎!吾滇自兵燹以後,經學日荒,世風日下,虛聲純盜,故事奉行,或賄賂以潛通,或徇私而濫舉。遵守何在?衆議難逃。嗟呼!不穿衣之害,害只壹身,其害猶小,穿衣之害,害及教之本原,其害甚大。是教本清也,而淫蕩汙之,教本真也,而色莊僞之。不但此也,更有可鄙者,衣乃榮施,每作變計,非當即賣。欲秘而愈彰,致使他人讪笑,同類譏談,所謂榮其身者辱其衣也。且穿衣壹事,原系培植人才,扶持教道,其間不無尊經重道者拔乎其萃,然劣者何多而優者獨鮮。揆厥由來,是不鄭重穿衣之故。如再因循,後十余年老成凋謝,將習經子弟更有不堪造就者矣。抑或因此而作爲禁令,未免曠廢古禮,藐視聖行,不啻因噎廢食,究非維持教門尊重聖道之義。若仍濫用彰施,恐愈趨愈下,不知伊于胡底。愛集同人,廣思集益,悟已往之不究,知來者之可追。學徒歲進數十人,成才豈無二三子?壹年壹次,特考其成,五方五寺,共膺其選。既嚴加衡鑒以穿衣,當格外尊崇而設帳,俾講求實學者踴躍而起,而徒尚虛文者悚惶無地焉。庶幾澆風敗,正氣伸,聖道之興也易矣。”

--正文--


所列9条章程是:

(1)“学生之额数勿滥也”。各寺收录学生,须有“妥实保荐之人”和可以“取信”之供给东家。日后学不终局或酿出别故有犯教规者,应向各保荐人勒赔经费,各寺阿訇不得无故更换学生或顶替空额,如有替革等事,须与各东相商办理。

(2)“学生之经费宜筹也”。要求各绅董妥筹经费,使各学生不虞支绌。提出:“饮之食之,责在东家,而教之诲之,责在师长。”

(3)“保送学生考试矣”。各寺学生如有品学兼优可称穿衣之职者,应由该业师会商供给东家择期考试。先期订请各寺阿訇、管事及绅董参加会考,届时五方阿訇各设公案,将应考诸经陈列案上,按经考核,以定弃取。

(4)考试“以《满了》、《摆么乃》、《者了》、《委高》、《耳高》五大经为正宗;其余经典,听凭本人临时报考。”“至各方正任阿訇,若有藉故不到及徇情偏私者,一经查觉,公同议罚。”

(5)“穿衣宜先期预备也”。如某生经五寺考取,定于次年穿衣,其东家须代为筹划经费,酌量从丰备办,并备帖恭请各寺阿訇、管事、绅董等,率众会集穿衣,以昭慎重而示鼓励。

(6)“穿衣后宜公同敬贺也”。要求五寺阿旬、五方管事及绅董均宜于各寺各方备办贺事,“果碟对联,极力表扬,不得草率了事,庶不负十年寒窗之苦。”

(7)“学成可以受聘也”。省垣穿衣之士,凡遇各府厅州县主讲乏人,来省聘请,即由五方阿訇及管事、绅董保荐,择期赴寺开学。

(8)“前功不可尽弃也”。从前穿衣之士,如有甘愿附会考试者,即随同新班送考之人届期一律面试标榜,如不愿入新班并考者,亦听其便。

(9)“经学之造就宜精也”。针对当时经堂教育世风日下之局面,提出“造就真材,在精而不在广”,“学生能受造就,他日必是师资”,“此后优加供给,裁汰冗生,大学堂多则十七八人,中学堂多则十一二人。以一省论,学堂不下十数处,十年之间能得一半真材,又何患无师资以传道统欤!”最后指出,所拟九条“系为整顿穿衣,维持教道,造就资格”;要求“凡我同人理应一律照办,切勿视为具文,仍蹈故辙,是所厚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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