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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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7 18:25:57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16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甘发〔2016〕32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宗教工作,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后,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底出台了《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从坚持用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界人士培养、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我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作了全面详细的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围绕如何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对当前我市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针对如何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从落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树立宗教工作法治思维、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措施、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强宗教类出版物管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9个方面作了安排。

第三部分:主要强调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从佛教道教领域、伊斯兰教领域、天主教领域、基督教领域、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互联网领域民族宗教问题的引导管理、防范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等7个方面明确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主要围绕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界人士培养,从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做好宗教界人士培养使用工作等2个方面提出来具体任务。

第五部分:主要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从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推进宗教事务社会治理、严明宗教工作纪律和政治规矩等6个方面作了详细安排。

在《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紧扣兰州市宗教工作实际,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一是为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谋划,妥善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树立宗教工作法治思维方面提出:成立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专家咨询组,建立宗教工作专家及宗教界意见征询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在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将兰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兰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兰州市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考虑到我市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在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方面提出:推进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县区政府民宗工作机构建设,所需人员编制由各县区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使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条件。少数民族人口占15%以上或宗教工作任务中的街道(乡镇)要设立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其他街道(乡镇)要明确宗教工作分管领导。

三是为加强我市宗教团体建设和提升宗教教职人员能力素质,在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方面提出:由机关干部担任市级五大宗教团体专职秘书长一职。

四是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提出:今后原则上不再增加宗教活动场所,凡违规建设的,城管部门或规划部门依法拆除;禁止宗教活动场所安装使用户外高音、扩音设备。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准确分析了兰州市宗教工作的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宗教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必将为提升我市宗教工作管理水平、维护我市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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