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英雄王峰涛同志因公殉职
分享到:
2018-04-02 11:40:09 【来源:平安平顶山】 点击:


赤心系万家安宁,青春铸忠诚警魂。3月8日清晨,寒气沉沉,哀乐低鸣,一朵朵白色的胸花在诉说离别的伤感。上午9时,因公牺牲的回族公安民警王峰涛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其生前扎根基层工作长达12年的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曹镇出警点隆重举行。



3月2日上午,适逢农历正月十五,王峰涛同志在值班24小时后,又连续作战到宝丰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11时30分返回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44分因公牺牲,英年39岁。王峰涛同志因公牺牲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副省长、公安厅长舒庆,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局长冯延,市委书记周斌,市长张雷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吕宏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高万象,市委副书记葛巧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副市长、公安局长邓志辉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或以个人、单位名义敬送花圈。


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及王峰涛同志母校中原工学院等单位先后发来唁电,社会各界纷纷自发吊唁。3月8日,中共平顶山市公安局委员会作出向王峰涛同志学习的决定。


告别仪式现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欧阳报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明新,市人大副主任张荣海,副市长、公安局长邓志辉,市政协副主席侯红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全营,湛河区委书记冯建伟等领导同志,市委政法委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市民政、司法、教育、公务员局等市直单位和中原工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洛阳校区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在平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公安局、局属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王峰涛同志的家乡代表、亲朋好友和战友们,以及自发前来送别的社会各界群众近3000人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在学校时我们共同生活了三年,他是我们的好班长,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办事特别认真的人。他说话直率,嫉恶如仇,办事起来雷厉风行,是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失去这样的好兄弟、好同学,我们都很痛心”。参加告别仪式的大学同学不无悲痛地回忆着和王峰涛在一起的时光。


斯人已逝,浩气长存。王峰涛同志生前战友等参加悼念活动的公安民警纷纷表示,王峰涛同志用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王峰涛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精神永存,我们广大公安民警一定会继承他的遗志,立足本职岗位,团结奋战,顽强拼搏,时刻牢记人民警察对党的事业所承担的光荣使命,为公安事业的创新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回族 同志 英雄

上一篇:马骏——长眠于北京的著名回族烈士
下一篇:请铭记这些为新中国鞠躬尽瘁的回族儿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