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围绕“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开展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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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4:52:56 【来源:青海统战】 点击:

近日,海东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组织民族宗教界委员就“广泛凝聚共识,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调研座谈。



调研组先后深入化隆县扎巴镇清真寺、二塘乡宁静堂拱北,循化县道玮乡古雷寺、白庄镇张尕清真寺,民和县甘沟乡卡地卡哇寺,乐都区碾伯镇清真寺、瞿昙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县(区)伊协、佛协等宗教团体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等情况。



通过调研座谈,调研组认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海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团体建设,注重发挥宗教团体在宣传政策、移风易俗、民族团结、控辍保学、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疫情防控、公益慈善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宗教团体引领广大信教群众,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助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推动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特殊而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调研组也提出了当前海东市市、县(区)宗教团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建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宗教团体在宗教领域和信教群众中的特殊性、独立性、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二要理清职责分工。正确理清宗教团体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界定,鼓励引导协会、理事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其位谋其政”,为党委、政府分忧解愁,真正发挥宗教团体特殊职能。三要严格履行职责。统战、民宗等部门要督促指导伊协、佛协按照《章程》开展工作,要重视换届时人员的选定,注重选举产生后协会作用的发挥,防止宗教团体形同虚设。四要开展学习交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内地发达地区宗教团体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及时组织协会成员每年开展1—2次交流学习,加强联系沟通,指导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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