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兰:没人不竖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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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4 13:32:23 【来源:】 点击:

     “在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期间,由于韩某及其家人不理解办案程序,多次找到检察院,有一回,我差点被韩某的妻子闹得崩溃。”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女检察官马玉兰至今忘不了两年前她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2009年2月20日晚,马某等15人因购买汽车配件与店主韩某发生争执、厮打,韩某被殴打致伤,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为重伤。审查案件时,马玉兰发现,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12名犯罪嫌疑人在逃,且涉案人员众多,责任确定难度大,于是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补充相关证据。这期间,韩某的家人多次来到检察院哭闹。

 

    “我能理解被害人家属当时的心情。原来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却成这样。多争取一部分钱,对韩某的治疗就多一份帮助。”经过多方协调,马玉兰为韩某多争取了3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2009年8月26日,双方达成协议,韩某共得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8万元,被告人马某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说起马玉兰,院里没人不竖大拇指。1994年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城东区检察院。她爱说,爱笑,做事干脆利落。从事了两年办公室工作后,她被安排到了公诉部门。

 

     在马玉兰看来,公诉人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这样才能给犯罪嫌疑人多一份尊重,给被害人多一份体恤;更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这样才能办好案,才能对得起这身检察服。

 

     2009年,马玉兰承办了徐某以骗婚手段进行诈骗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且犯罪手段隐蔽、经验老到,而被害人均为知识女性,对被骗经历羞于启齿、顾虑重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了突破案件,马玉兰利用业余时间与被害人谈心,向她们了解案件细节,讲述法律规定,鼓励她们勇敢维护自己和其他被害姐妹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为她们保密,尊重她们的隐私权,理解她们的处境。

 

     马玉兰的耐心、诚恳和对被害人的尊重赢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案情被一点点揭开。在与被害人的交流中,她发现徐某可能有犯罪前科,且犯罪对象范围较广,可能存在遗漏罪行。为此,她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果然查明徐某有诈骗前科,又查出徐某曾以骗婚手段骗取他人买断工龄款6.8万元的犯罪事实。最终,徐某因诈骗罪,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系累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窗口,公诉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斗智斗勇、唇枪舌剑,离不开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为尽快进入角色,中文专业出身的马玉兰一方面专心研读法学理论知识,通过了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一方面虚心向办案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并通过积极参与办案锻炼自己。

 

     为了提高思辨能力和辩论技巧,马玉兰多次参加公诉人论辩赛、优秀公诉人评选和岗位练兵活动。经过几年的努力,她逐渐练就了雄辩的口才。

 

     2009年,马玉兰被推荐参加“青、甘、宁”三省区检察机关首届公诉人论辩赛,最终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最佳辩手”称号;第二年,她再次参加这个公诉人论辩赛,又一次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最佳辩手”称号,并被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责任编辑:西宁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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