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首办立法论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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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10:34:40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申东 职能部门起草—政府通过—人大审议,是人们熟知的立法程序。3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增设论辩环节,邀请专家学者对争议问题畅所欲言。

  据悉,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宁东、农垦管区可否拥有规划组织编制权和规划条件有效期一年是否合理,是争议较多的话题。为听取各方声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首次邀请专家、学者、律师、企业、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代表,举行立法论辩会,由自治区法制办、建设厅4位公职人员组成正方,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3位教授和北京达成(银川)律所1位律师组成反方,展开论辩。

  “根据上位法和当地发展实际,经征求属地政府意见,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查,应赋予其规划组织编制权,这样更利于其整体发展;恰恰相反,上位法并没有规定支撑下放规划编制权,如此容易形成独立王国。比如农垦某农场,规划时会最大限度追求经济和内部利益,忽视属地整体,且自己规划自己执行,监管出问题谁负责。”“为促使建设方如期完成建设,取得社会、环境等整体利益,规定规划条件有效期为一年,超期将重新审核,这也是根据上位法作出可操作性规定;政府应该多服务少干预,建设单位合法取得用地后,应根据市场等情况来决定发展,如一年一审核,无形中增加企业负担,更可能滋生腐败,谁能保证多次审核是实实在在的查验,而不是政府设置门槛?”当天论辩会上,双方未走过场,一方话音未落另一方迫不及待发言的场景时有发生。

  “农垦规划与当地政府规划冲突怎么办?”“有些项目在一年内确实难以完成,政府应站在企业角度多考虑。”“如拿到地不开发,涨价转手倒卖,谁保障群众利益?”论辩会上,除正反双方外,旁听人员的发言同样精彩。

  “会后将整理各方建议,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草案时参考。”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马晓光指出,开门立法因为更公正公平、更科学、更符合群众利益,有望更广泛运用于宁夏立法领域。

  “虽然我作为正方进行论辩,但是反方的一些观点对我也有非常大的启发。只有对不同观点进行充分吸纳,才能帮助我们立法。”作为此次论辩会的正方代表,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设计处处长袁利荣认为,此次论辩的形式非常好,论辩过程是对这部法规草案更进一步了解的过程,也是论辩双方相互沟通意见、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的过程。她表示,在以前的立法工作中,只是参与起草的各部门坐在一起讨论,有一定局限性,这次不仅有起草部门,还邀请到了法律专家以及相关部门,能够听到多方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此次论辩会的反方代表,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芳说,用论辩的形式对一部地方性法规展开科学论证,能够更好地体现民声和民意,既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也代表普通老百姓的心声。这种形式能更多体现老百姓的诉求,使政府和民众的意愿达到科学和谐统一。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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