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委政法委八措施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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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10:28:55 【来源:】 点击:
       法制网讯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重要的环节。群众路线的贯彻、工作作风的转变,前提在于学习认识的提高,在于思想行动的自觉。为此,临夏市委政法委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把搞好学习教育作为开展活动的首要任务,把看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提高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狠抓班子成员带头、科级干部带头、老党员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气氛空前浓厚,既不偏离“规定动作”,又把“自选动作”切实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引导干部职工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如记笔记、写心得、办专栏、出简报、看视频等,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得有声有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制定方案。从2月9日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后,临夏市委政法委一边组织召开机关动员会,一边制定工作方案。如何制定好活动方案,是一个单位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紧密联系实际是制定方案的重要方面。临夏市委政法委作为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制定具体方案的过程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通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几易其稿,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等,为下一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奠定了基础。

       组织机构。为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不走过场,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如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分工协作,依照市委的总体安排和州委常委、市委书记曹正民讲话精神,全面开展工作。

       安排学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过程中,为避免不走过场,在学精、学细、学深、学懂、学透上下功夫,政法委机关仔细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既考虑“规定动作不走样”,又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自选动作有创新”,采取集中学习,安排专人领学、讲解辅导,又安排时间将自学、记笔记、制作专栏、征求意见、观看视频资料、撰写心得体会作为重要的学习方式,集中学习采取“三不准”,即:不准请假、不准接打电话、不准随意出入,专心致志,认真学习领会,入脑入心。截至目前,人均学习笔记达到1.6万字左右、撰写心得1篇。(临夏市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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