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口回族乡多举措整改干部“走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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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19:05:45 【来源:】 点击:
马荣华 吴学敏

    湖北口回族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顿“四风”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切实纠正乡、村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走读”现象,转变领导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认真组织安排,切实整改干部“走读”现象。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乡干部在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外出之外,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实行上下班签到;在县城开会,会议上午结束的,一般要在当天赶回工作单位,特殊情况不能赶回的要向主要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第二天返回;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签批,还需妥善安排好分管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考勤和请假年终汇总,给予张榜公布,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村干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遇事必须与其他村干部协商,有人顶替值班方可离岗。因公因事请假,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严格请假时间和到岗时间。

    二是落实值班登记制度。乡村两级必须落实每日值班登记制度,据实填写好来电、来函,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和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做好值班期间的卫生工作,对来访群众要热情,办事要及时迅速,能现场答复或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限时给予解决或答复。

    三是认真落实查岗制度。乡纪委对乡村干部在岗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手机要求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并采取走访群众、实地抽查等形式,对干部到岗情况进行核实。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乡纪委随时抽查,对于乡村干部违反本规定,视其情节,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无特殊情况一次查岗不在的,由其本人做出书面检讨;二次查岗不在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查岗不在的,给予诫勉和经济处罚。人岗脱离,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不督促、不落实具体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走读”普遍,严重影响工作或群众反响强烈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是进一步深化民情访谈制。乡村干部要利用晚上时间,深入村户,开展“夜访、夜谈”活动,了解民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夜访、夜谈后要认真写好民情日记,及时梳理汇报有关情况。

实习编辑: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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