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宗教场所依法管理和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
分享到:
2015-01-24 19:44:19 【来源:】 点击:

艾尼瓦尔·尼依木委员对提案进行阐述。
 
  天山网讯 (记者刘杰摄影报道)“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把宗教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对国家宪法所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新疆和谐发展、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次政协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副局长艾尼瓦尔·尼依木建议:建立宗教场所依法管理和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意识。
 
  艾尼瓦尔·尼依木在建议中说,目前,新疆正处在打击暴恐团伙和宗教极端犯罪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清真寺及一切善良信教的穆斯林群众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把每座清真寺建成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基地,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祖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从而建立起爱国爱教、安居乐业、法治秩序的良性社会系统意义重大。

 
  “把清真寺作为法治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符合新疆社会发展的特点,强化清真寺依法规范管理和从事宗教活动,引导广大穆斯林信教群众自觉"学法、守法、遵法、护法、用法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行使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宗教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理新疆的重要保证。”艾尼瓦尔·尼依木说。

  艾尼瓦尔·尼依木经过调研发现,当前,在依法管理清真寺和群众宗教活动,提高宗教人士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法治秩序方面,存在欠缺具体举措,缺乏长效机制;软件建设不够,投入资金较少;高素质干部匮乏,工作顾虑较多等问题。在对清真寺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进行依法管理和规范中,新疆在整体上缺乏既懂法律业务,又懂宗教事务的高水平基层干部。

  为此,艾尼瓦尔·尼依木建议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律师进清真寺”的专题活动,建立一项长期有效的法制教育和法治管理的工作机制,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动送到清真寺,把法律服务主动送到清真寺,把法律帮扶主动送到信教群众手中;由新疆依法治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建立该活动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会同政府、政法、宗教等社会各力量,为此项活动提供政治、资金、宣传、安全等各项保障;由政府投入资金,推行律师进清真寺活动,让广大信教群众知道法律不是一种“说教”,而是工作和生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并以此活动为契机,破除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新疆宗教活动的诋毁宣传。
Array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政协委员 宗教场所 维护稳定

上一篇:马雪峰:教权、原教旨主义不适于理解中国内地穆斯林
下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与阿拉伯国家高教交流合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