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终获合法地位 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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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21:34:23 【来源:东方网】 点击:

  东方网记者王佳妮7月28日报道: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于今日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一直以来,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问题备受关注。此次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合法后的网约车将有一个新身份:预约出租客运。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目前只提出大框架,操作细则还需各地进一步细化,为此留了3个月的政策过渡期,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对此,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将按照“鼓励创新、依法合规、错位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约车管理贯彻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举措,维护出租汽车市场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私家车欲转专车人、车都有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私家车可以通过一定条件转化为合法的网约车。在车辆方面,网约车车辆需满足下列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标准。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值得注意的是,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性质,是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的前提。据了解,这一变更除了要求更换行驶本外,私家车主还要购买更加昂贵的营运车辆保险,养车、开车成本将大幅增长。

  在网约车驾驶员方面,《暂行办法》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网约车运价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做了不少调整和优化。在最受关注的车辆性质上,《暂行办法》不再要求车辆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是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这无疑降低了网约车的准入门槛。

  在车辆数量、车费定价等方面,《暂行办法》也不再过多限制。去年10月的《意见》指出,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而此次公布的文件精神则是网约车运价原则实行市场调节。

  不过,《暂行办法》在部分内容的界定上,还有待地方细则的进一步明确。比如,对驾驶员的户籍有无特别要求?是否意味着以后上海出租车企业的驾驶员可以重新放开户籍限制?对此,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将按照“鼓励创新、依法合规、错位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符合上海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约车管理贯彻实施办法。

  出租车“份子钱”过高要降低

  除了备受关注的网约车新政,有关出租车的《指导意见》也同样在业界引起不小的反响,尤其体现在出租车司机“份子钱”这一问题上。

  《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上海出租行业未来会降低驾驶员份子钱?抵押金是否也会同步下调?

  对此,大众出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大众在5年前已率先降低份子钱,两人一车的从每月10500元降到8200元。对于是否会再降分子钱,该负责人坦言,目前出租车企业是微利经营,利润率和银行利率基本持平,下降空间有限。

  专车新政出台后,传统出租无疑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此,大众出租表示,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对策略,将继续以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和服务升级作为引领,坚持质量管理不放松。

  未来,网约车平台与传统出租是否会进一步深化合作?对此,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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