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宁夏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建立了民族成份信息共享机制、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定期备案机制、公民民族成份登记协商联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了民委、公安部门掌握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为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是业务培训更加务实。举办了全区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作了专题辅导,全面深入解读了《办法》,解答了基层工作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有效提升了民族成份管理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全区共有65名一线从事民族成份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是宣传引导更加有效。推动《办法》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重点宣传民族成份登记原则、申请变更的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及违法违规处罚情节等,使依法、依规登记管理民族成份的理念和思想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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