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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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14:45:54 【来源:青海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3月8日,西宁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使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持戒、爱国爱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依法民主管理寺院,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二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是大力宣传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主的法律法规,四是重点学习宣传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法律法规。
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西宁市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实施寺院法治建设“六个一”工程。即在寺院图书馆建立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宣传栏或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一个法律服务室、聘请一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法治联络员。二是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常态化学法制度。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集体学法。三是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结合“寺院法治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把普法工作与讲经讲道结合起来,培养一批熟悉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代表人士,使他们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四是举办阿訇(活佛)学宪法释宪法讲座。邀请有威望的阿訇(活佛)在本地区重点寺院举办阿訇(活佛)说宪法专题讲座,由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部门邀请本寺阿訇(活佛)对本寺教职人员和周边信教群众代表作宪法专题讲座,以阿訇(活佛)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和影响力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用法。五是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寺院分团的法律专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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