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的光环,不能掩饰性侵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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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09:47:23 【来源:】 点击:
民间公益界出了一桩爆炸性的新闻。

7月23日,一位不具名女生发长文指控知名公益人、“亿友公益”创始人雷闯曾性侵自己。之后,雷闯发布声明:承认性侵指控,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考虑向警方自首,并不再担任“亿友公益”负责人。 

整个民间公益圈面对雷闯性侵事件,感到错谔和惊讶。在公众视野中,雷闯是一个不羁的挑战者:他本科就读于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却在毕业时撕掉了自己的毕业证书,宣布自己走上公益之路;他为乙肝患者3年徒步2500公里,呼吁降低乙肝药物价格。

高大的形象、崇高的反歧视事业、圣徒般的苦修,如今却与猥琐的性侵者联系在了一起。对于这次画风突变,有人愤怒,有人惋惜,有人为他抢白,有人兴灾乐祸——早知道他有今天。

对于雷闯的争议,源于民间公益的不易,和行为人龌龊形成的鲜明反差。

可怕的是,个别公益组织成员出于小集体的“江湖义气”,选边站队,为雷闯的行为打马虎眼儿,将矛头指向性侵的被害人。相关的微信截图流传出来后,引发了舆论对民间公益的一波差评。

不因事而废人,不因人而废事。雷闯之前从事反乙肝歧视的公益事业,的确意义重大,为中国一亿的乙肝人群争取公平就业、就学的机会。而且,中国民间公益事业这十多年来从零起步、筚路蓝缕,不应该被个别人的恶行所打断,更不能让整个行业承受污名。将雷闯个人与整个民间公益行业搞捆绑,对性侵行为搞“投鼠忌器”是错误的。民间公益的光环,也不能出离于法律和道德之外。

民间公益组织通过道义诉求,汲取社会能量与公众支持,理应对自身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欲戴其冠,必承其重”,民间公益事件是一个需要高度道德感召力的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大V,必须谨言慎行、模范遵守法律,否则,会导致整个组织,乃至中国整个方兴未艾的民间公益事业的信任雪崩。

雷闯践行反乙肝歧视的满满公义,不是其性侵女性的“减罪”借口;民间公益从业人员要珍惜行业的社会声誉,就必须亮出明确的态度,而不是袒护恶行;同理,性侵个案应依法解决,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不该借这个由头向整个民间公益行业泼脏水。

民间公益,“公”是初心,不是小集团的自娱自乐,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但是,需要局内人有这样的公心,也需要领跑者有足够的清醒和自律。

                                                                                       (文章来源:澎湃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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