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研究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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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09:43:46 【来源:】 点击:
       作为目前亚洲最宽的无背索斜塔斜拉结构桥,位于河南郑州中牟县的贾鲁河大桥,一度被称为郑州新地标。耗时近三年,耗资上亿元,今年三月下旬才通车的“明星桥”,刚使用四个月,桥面就出现了大量破损和裂缝,甚至能清晰看到石子下面的钢板,不得不进行翻修作业。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每年开工建设的桥梁达一万多座,建设速度和规模世所罕见。其中不乏竣工后便不断修修补补的隐患大桥,很多还陷入了“屡坏屡修、屡修屡坏”的怪圈,大桥桥墩用垃圾填充、裂缝用胶水修补之类奇闻,也时常被曝光。

贾鲁河大桥刚投入使用四个月,就出现破损和裂缝,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桥梁承建方的回应是:问题出在管理上,有关部门在大桥尚未完成验收时就提前通车,贾鲁河大桥设计限重55吨,超限车辆的频繁驶入导致桥面破损。

按照一般经验,一座桥梁建成后,确实不大可能几个月就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翻修,原因只能有二:一是建设质量本身就不过关、有问题,二是管理、维护不力,比如超限车辆频繁驶入,让大桥不堪重负。

现在建设单位把问题归咎于超限车辆,姑且算是一种解释,但是否属实,尚需要独立第三方机构给出权威调查。不能由哪一方自说自话,更要警惕建设方和维护方互相“甩锅”。

不管大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关部门没验收便通车的做法,肯定违法。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基本常识。以“方便居民出行、缓解通行压力”为由,没验收先通车,好像还挺人性,可有没有想过,这会将过桥民众置于怎样的风险隐患之下?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贾鲁河大桥作为当地“明星桥”,没验收先通车,为何迟迟没有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哪怕现在桥梁出了问题在翻修,依旧无人介入?

别说这样做没风险,最近十来年发生的塌桥事故还少吗?那么多的塌桥事故,为何就不能警醒相关部门,时刻绷紧人命关天的安全之弦?还没有通过验收的桥梁,哪怕是新建的,也理应视作“危桥”禁止通行,因为桥梁安全不能拿人命去做试验。未验收先通车的做法,既没把法律规定放在眼里,也很难说就一定把公共安全放在眼里。

值得一提的是,新建大桥没验收便通车的做法,并非个案。之前媒体还报道过,江西的鹰潭大桥,通车20年却未验收的奇葩案例。如果说,有质量问题的桥梁是“豆腐渣工程”,没验收便通车的管理,无疑是“豆腐渣管理”。“豆腐渣工程”需要严惩,“豆腐渣管理”更要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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