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无疆 言论有界 多方联动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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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办的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自今年8月29日正式上线以来,已整合接入全国各地40余家辟谣平台辟谣数据资源3万余条。记者在平台对辟谣案例进行整理时发现,在当前划分的政治、社会、文化、健康、食品、科学六大类别中,健康、食品、社会三类虚假信息、谣言位居前三名。其中,健康类谣言从2017年7月至今共计辟谣400条,食品类192条。相关数据显示,网络谣言中“舌尖上的谣言”占45%,食品安全领域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

by 中国网        2018-11-26          0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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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11月15日发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旨在督促指导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维护网上信息安全、秩序稳定,防范谣言和虚假信息等违法信息传播带来危害,是促进互联网企业依法落实信息网络安全义务的重要措施。

by 中国网        2018-11-21          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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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11月15日发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旨在督促指导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维护网上信息安全、秩序稳定,防范谣言和虚假信息等违法信息传播带来危害,是促进互联网企业依法落实信息网络安全义务的重要措施。

by 中国网        2018-11-21          0

网站信息生态指数2018年10月榜:地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生态明显改善,整体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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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网站信息生态指数2018年10月榜》。结果显示:地方新闻网站生态优秀网站有所增加,创新议题设置能力提升,但用户响应指数有所下降;主要商业网站生态总体良好,内容安全保障指数有所提升。生态表现优秀的地方新闻网站数量有所增加,信息生产传播与创新指数提升。10月,31家地方新闻网站评估总分均值88 4,环比上升0 7%。6家网站生态优秀,较上月增加1家。浙江在线首页采用视频、动画、大数据、H5等创新传播形式,评估总分为91 1,位居榜首。华龙网、中国吉林网创新议题设置、积极刊载正能量新闻,排名显著提升。东南网、多彩贵州网生态表现相对较弱。

by 中国网        2018-11-21          0

国家网信办约谈10家客户端自媒体平台,防止被处置账号“重生”“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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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16日通报,继12日约谈腾讯微信、新浪微博之后,14日下午又集体约谈10家客户端自媒体平台,要求各平台立即对平台自媒体账号进行一次“大扫除”,绝不允许被处置的问题账号用小号“重生”、跨平台“转世”。通报说,国家网信办在约谈中,要求百度、腾讯、新浪、今日头条、搜狐、网易、UC头条、一点资讯、凤凰、知乎10家客户端自媒体平台坚决清理涉低俗色情、“标题党”、炮制谣言、黑公关、洗稿圈粉,以及刊发违法违规广告、插入二维码或链接恶意诱导引流、恶意炒作营销等问题账号。同时,国家网信办要求各平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清存量、控增量,全面清理僵尸号、僵尸粉,修订账号注册规则,改进推荐算法模型,完善内容管理系统,健全各项制度,坚决遏制自媒体乱象。

by        2018-11-19          0

《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白皮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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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既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者和践行者,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今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已经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在文化交流交融的舞台上,新疆各族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自己新的文化使命,在文化创造中铸就新繁荣,在文化进步中取得新发展!

by 国务院新闻办        2018-11-16          0

国家网信办“亮剑”自媒体乱象,依法严管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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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的清理整治和规范有序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欢迎向各级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举报信箱举报,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by 中国网        2018-11-14          0

因侵犯回族信仰,唐振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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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廊开检公诉刑诉(2018)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振珠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于2018年6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1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振珠及辩护人王炜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by 网络        2018-10-05          0

穆斯林同胞们,你们支持么?《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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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规定。在9月10日至10月9日为期一个月内,大家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提出你的意见与建议。

by 网络        2018-09-17          0

国家宗教局:对网络歧视穆斯林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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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协会要加强自律,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社会上打着“清真”牟利、扩大族群边际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要加强对网络涉伊斯兰教的监督管理。对利用互联网传播宗教极端主义、偏激宗教思想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同时,网络上出现歧视伊斯兰教,歧视穆斯林群众,挑动穆斯林与其他族群的对立,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伊斯兰教界人士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正确宣传介绍伊斯兰教知识,把伊斯兰教的爱国、和平、宽容、中道等精神阐释好、宣传好,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发挥正能量。

by 网络        2018-09-17          0

重磅!《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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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三十五条,章节内容分别是:总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by 中国政府法制信        2018-09-10          0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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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宗教事务局牵头起草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联合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by 中国政府法制信        2018-09-10          0

关于网络上转载“青海构建 “大西宁”规划划入海东市一区一县,湟中县改区”相关情况的公告

 青海省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一优两高”的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宜居宜业“大西宁”的构想,网络上转载相关信息只是初步构想,省委、省政府并未付诸实施,更未获得国家相关部委认可或批准,请社会各界勿信网络不实信息,避免转载扩散。

by 青海民政信        2018-09-06          0

我国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到新中国成立前,逐步形成了以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为主体,兼有少数其他宗教和多种民间信仰的基本格局。

by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        2018-08-29          0

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清真寺的正常宗教活动,维护清真寺的合法权益,规范清真寺的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制定本办法。

by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        2018-08-29          0

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

为了规范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聘任和管理,保障正常的伊斯兰教教务活动,维护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制定本办法。

by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        2018-08-28          0

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为了保障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及有关的日常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制定本办法。

by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        2018-08-28          0

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

本着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原则,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依据伊斯兰教经典及其内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穆斯林群众中宣传伊斯兰教正道,反对极端主义,维护伊斯兰教信仰的纯洁性,坚持团结办教,独立自主,自办教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促进我国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by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        2018-08-28          0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by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        2018-08-28          0

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和管理,国家宗教事务局于2018年2月22日印发了《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

by 网络        2018-07-3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