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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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7 12:51:05 【来源:】 点击:

    ●中心区高于外围区、路内高于路外 ●临时停车点收费分三类 ●时停车点必须公示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啸宇)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对市区路内临时停车点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对市区不同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予以明确。

 

    ◆中心区高于外围区、路内高于路外

 

     《批复》指出,根据《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市区部分道路街巷内由市相关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我市机动车停车场资源不足,解决机动车停车难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其收取的临时停车点停车泊位费为道路公共资源有偿占用费,并由经营者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路内临时停车点作为市区地下和路外停车场的补充,占用了有限的公共道路资源,其收费标准按照《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心区高于外围区、路内高于路外”的原则,根据不同路段对车物流的影响程度,设置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其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市区路内车辆临时有序停放。

 

    ◆临时停车点收费分三类

 

     本次临时停车点收费标准的制定,是在综合考虑不同路段道路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及车流对人、物流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市区路内临时停车点划分为三类停车收费区域。一类收费区域,即市区人、物流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城中区文化街东段北侧、城西区西关大街(博纳广场)、城东区北小街西侧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每辆次5元;二类收费区域,即市区人、物流相对较少或市区边缘地带,如城西区虎台四巷(路南侧)、城东区五一路东侧、城中区下南关北侧、城西区西山二巷(路东侧)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每辆次3元;三类收费区域,交通压力相对较小的城区、城郊地带,如城北区建中巷(小桥市场后门)、城中区城南新区新城大道(税务局门前)、城东区八一路曹家寨市场门口、城西区秀水路南川河东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每辆次2元。同时,为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加速静态车辆的周转,体现路内临时停车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时间越长、收费越高的原则,在收费时间段内实行计时收费,停车2小时内按次收费,超过2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收费时间段为早8时30分至晚8时。晚8时至次日早8时30分为免费时段。

 

    ◆收费标准必须公示

 

     《批复》要求市区各路段临时停车点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文号和计时收费标准,收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收费文件规定的计时收费标准,如有违反,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严肃查处。收费人员向停车人收取停车费用后,必须给付费人收费税票,严禁收费不给票据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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