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提出创新传播方式 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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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09:46:07 【来源:中国民族报】 点击:


      2月1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2017年新春媒体恳谈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求是杂志社、学习时报、中新社、中国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民族报、中国宗教杂志社,凤凰卫视、大公文汇报、紫荆杂志,以及新华网、央视网、中国西藏网、中国网,百度、网易、凤凰、澎湃、佛教在线等媒体的有关负责人及跑口记者,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在京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参加会议。

  恳谈会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通报了2016年媒体对国家宗教事务重点工作的报道情况,介绍了2017年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就做好今年宗教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重点宣传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把学习活动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让会议精神和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二是通过宣传报道,进一步增进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创新传播方式,讲好中国宗教故事。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以更多元的视角、以群众更易接受的方式,做出更接地气的报道,把中国宗教故事讲得更鲜活、更生动、更有说服力。  

  在恳谈会上发布的《国家宗教事务局2017年工作要点》指出,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将切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宣传解读,扩大社会知晓面。召开贯彻落实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制定伊斯兰教朝觐事务、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设立临时活动地点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会同民政部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衔接修改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制定关于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意见;研究商业资本退出寺观的机制和举措;进一步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的问题;完成寺庙宫观信息公告、查询和挂牌工作。

  继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加强对修建清真寺的规范和引导,指导各地认真排查、依法处理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以及社会生活的行为;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清真食品,指导中国伊协规范清真食品出口认证,防止清真概念泛化;制定经堂教育和经文学校(班)管理办法。

  深入开展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稳妥推进自选自圣主教工作;指导我国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制定“以堂带点”工作意见;指导我国基督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指导基督教全国两会完善《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

  加强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处理有害信息和违规违法媒体,发挥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配合协调,及时正确应对重大网络宗教舆情。

  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排查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处理伤害宗教感情事件;妥善处理涉及宗教房产权属、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处理教派门宦纠纷;重视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发挥宗教界在防范和抵制邪教中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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