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招生优惠政策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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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6 09:53:35 【来源:】 点击: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

招生优惠政策15条

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增强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充分体现我省生态招生、贫困招生及藏区招生的政策优势,助力优秀新生成长成才,学校决定对被我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本科新生,给予如下奖励。

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一本分数线20分(含20分)以上者,可享受以下一项优惠政策。

1.入校即可与学校签订本硕博或本硕连读协议,根据分数高低优先选择在本校连读或赴对口支援高校(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连读,攻读硕博期间享受一等助学金。

2.学校优先选派参加国外(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合作高校“1+2+1”或“2+2”等形式的联合培养项目,接受双学历本科教育,在国外至少2学年,学校一次性资助学费10万元。

二、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一本分数线10分(含10分)以上者,可享受以下一项优惠政策。

1.由学校资助优先选派赴我校对口支援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进行“2+2”联合培养,优先推荐免试攻读对口支援大学或本校硕士学位。

2.学校优先选派参加国外(日本、德国、俄罗斯等国)合作高校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学校一次性资助学费5万元。

三、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一本分数线者,可享受以下一项优惠政策。

1.免除本科阶段全部学费、住宿费。

2.学校优先选派参加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高校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学校一次性资助学费2万元。

3.由学校资助优先选派赴我校对口支援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进行“3+1”联合培养。

四、高考成绩低于所在省区一本分数线10分以内者,可享受以下一项优惠政策。

1.免除本科阶段全部学费。

2.本科阶段由学校资助安排一次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

五、民考民新生分别名列我校文、理科前5名者,免除本科阶段全部学费、住宿费。

六、其他奖励(可与以上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1.被我校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大学生优先获得国家助学金;在校期间,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先推荐至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优秀学生,可以优先申请转专业。

3.院系选拔优秀学生为学业导师课题组成员,强化提升实践技能和学业水平。

4.学校给予优秀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青海民族大学“小岛”奖学金、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碧明德·救世军奖学金、汤福荣·张志豪先生助学金、特困生基金及社会团体或校友资助金。

5.本科阶段,学校资助优秀学生免费参与大学生创业培训、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前培训及其他相关技能培训;毕业时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及综合表现,优先推荐参选全省优秀大学生;优先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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