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吉素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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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16:02:49 【来源:】 点击:

 

     分吉素丹国(Saltanah Funj)  东非苏丹地区芬吉人建立的伊斯兰教王国(1504~1821)。亦译“丰吉王朝”。芬吉黑人是尼罗河中上游的吉齐拉地区从事游牧的部落,后来,定居的部分人从事农耕。原奉多神信仰,13世纪阿拉伯部落迁入该地,使伊斯兰教得到广泛传播,14世纪,芬吉人改奉了伊斯兰教。

 

     后来,在其部落酋长伊玛拉·敦古斯与北部阿拉伯部落首领阿卜杜拉·贾玛哈的领导下,联合组建穆斯林军队,于1504年灭亡以索巴城为中心的基督教统治的阿尔瓦王国,建立芬吉素丹国,首都赛纳尔。统辖两条尼罗河之间地区,北抵第三瀑布。

 

    在素丹达丁·瓦立德·奈斯尔(约156l~1576在位)执政时,加强法制,任命地方法官,将伊斯兰教法与部落习惯法结合,颁布了芬吉第一部法典。17世纪中叶,素丹巴迪二世(1645~1680在位)率军越过白尼罗河将西部疆域扩展到科尔多凡东部,大力推行伊斯兰化的各项政策。在素丹巴吉·艾布·苏卢克统治时期,约于1744年,同阿比西尼亚国王和科尔多凡部族作战,先后取得胜利,使领土向东、西部大加扩展。

 

     在国内,他镇压各地贵族反叛,废除法律,实行个人专权,引起各地贵族的反抗,国家权力削弱,各地贵族割据。1762年,科尔多凡总督、哈马杰人艾布·列凯立克举兵反叛,废除素丹,掌握国家实权,操纵素丹的任免。从此国家陷入内乱,国势大衰。1821年被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的军队所灭。

 

    芬吉素丹国是苏丹地区第一个伊斯兰教国家。设协商会议为权力机构,通过协商推选王室家族成员即素丹位。实行封建分封制,素丹任命部落首领和地方长官,并赐予封地。芬吉素丹国以伊斯兰教逊尼派为国教,遵奉哈乃斐学派教法,沙斐仪派学说亦有传播。伊斯兰教著名长老为素丹的宗教顾问,被素丹授予“加希”称号,主持素丹和各地总督的就职仪式。

 

     16世纪,在素丹的支持下,苏菲派谢赫易卜拉欣·本·贾比尔和谢赫塔吉丁在各地建立扎维叶,创办学校,讲经布道,将卡迪里教团和沙兹里教团的教义传入苏丹。王国各地建有一批不同风格的清真寺、宗教学校和扎维叶。

 

     首都赛纳尔和索巴等城市成为伊斯兰学术文化的中心,来自希贾兹、埃及、伊拉克、马格里布的伊斯兰教学者云集于此,并到各地讲学布道,培养了大批人材。国家还派遣留学生到埃及爱资哈尔大学、麦加和麦地那去学习。素丹赐封给清真寺、宗教学校和扎维叶的大量土地和财产,免缴税赋,并资助学者著书立说,促进了芬吉伊斯兰学术文化的发展。

 

 

    来源: 《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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