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人物马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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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 16:13:00 【来源:】 点击:
    195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西海固回族自治州副州长,甘肃省政协委员、省人民代表、省青联副主席,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先后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局副局长、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五届政协副主席。是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94年3月因在教派冲突中指使杀人被撤职,判处15年有期徒刑。沙沟教主马震武之子,马元章之孙教内尊称其为“二爷”。

 
责任编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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