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八项措施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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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1 16:05:49 【来源: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点击:

为全面完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四年见成效”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湟中县采取八项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全面展开自查验收。组织召开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会议,全面展开创建工作自查验收。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补齐短板,全力做好国家民委考核验收工作。二是进一步营造创建宣传氛围。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宣讲培训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民族团结知识辩论赛等,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教育,继续扩大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思想基础。三是进一步深化创建“八进”活动。全县各单位认真对照省市创建工作“八进”活动测评指标,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八进”活动均衡开展,使创建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各民族每个家庭中。四是进一步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加大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力度,全年力争培训400人次。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审批会审制度,不断充实完善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系统人员信息和功能。继续实施好“六大工程”。严格阿訇聘请程序,严防伊斯兰教领域极端思想传播和乱讲“卧尔兹”现象。加强清真食品监管监制,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宗教的监管力度。五是进一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开展平安细胞评选活动,巩固综治维稳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影响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梳理、再化解,重点查找解决一些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在各领域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事迹突出的示范点,举办“民族团结感动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好示范领作用。七是进一步改善民生民计。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项目为契机,着力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鼓励动员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帮扶公益事业,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八是进一步提高先进单位挂牌命名率。着力做好4个单位创建市级民族团结先进乡镇申报和全县民族团结先进单位挂牌命名工作。确保年内先进乡镇挂牌率达87%、村达80%、社区达90%、机关单位达到90%、医院达95%、寺院达85%、企业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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