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采取四项措施 加强民族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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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2 19:04:40 【来源:中国民族报】 点击:

本报讯 湖北省武汉市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4项措施加强武汉市民族中小学教育。

  ——加大投入,改善少数民族教育办学条件。2009年,武汉市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150万元,并努力保持逐年提高的态势,2010年增至200万元。2010年,武汉市政府投入2.2亿元,在国家一级风景区——东湖的核心景区新建西藏中学,学校发展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落实政策,保障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武汉市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少数民族学生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政策:对于散居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近安排进入附近普通学校就读。在少数民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按照分级办学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兴办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安排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民族学校还注意招收当地汉族子女入学,与少数民族学生混合编班。在各类招生中,始终坚持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优先录取政策。对家庭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减免学杂费政策,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市、区教育部门在教师配备、评先、评职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毕业生、教职工均给予优先考虑的倾斜政策。

  ——创新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族学生的特点,提出了“起点要放低,基础要打牢,训练要扎实,质量要保证”的教学原则,注重加强对学生指导,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2007年至2010年,武汉西藏中学连续4年保持藏族学生高考成绩零淘汰,实现了藏族学生100%上重点本科院校。2010年9月,武汉西藏中学还通过了“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获“湖北省示范高中”称号。

  ——智力援疆,探索少数民族教育新模式。2009年,武汉市积极参与湖北省援疆项目建设,选派43名高中在职骨干教师和管理力量,支持华中师大一附中新疆博乐分校建设。学校积极探索教育模式,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在当地产生良好反响。如今,“智力援疆”已成为湖北援疆的一大特色品牌,成为湖北对口援疆工作中的一面新旗帜。(鄂民)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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