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的着装裁决有何政治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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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20:28:41 【来源:中国民族报】 点击:

□ 周少青
  正当欧洲的一些重要国家面临大选之际,欧盟的最高司法机构——欧盟法院就穆斯林妇女在工作场所的着装问题,作出了一个政治意味深长的司法裁决。

  该裁决涉及到比利时和法国的两家私人公司。前者是一家全球最大的安保公司G4S在比利时的子公司,该公司的一名前台女职员因宣称将在公司工作期间佩戴头巾而遭到解雇。公司认为,该女职员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有关规定,即不得佩戴“明显的,带有政治、哲学和宗教标识的饰物”。后者是一家软件公司,该公司因一名顾客投诉其女性研发人员在公司业务谈判时佩戴头巾而决定解雇她。两个事件的受害者以“宗教歧视”为由,最终将官司打到所在国的最高上诉机构。两国的最高上诉机构不得不请求欧盟法院释法,以明确上述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禁止宗教歧视的欧盟法律。

  欧盟法院认为,由于G4S公司全面禁止所有宗教标识,不存在将不同宗教区别对待的情况。因此,其规定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同时,法院还表示,尽管不排除在其他情况下此类规定可能构成间接歧视,但该公司构成间接歧视的可能应该可以排除,因为它追求的目标是“中立的”,因而是“正当的”。法院的结论是,“禁止头巾的措施是适当和必要的”。

  在第二个案件中,法院站在被解雇一方的女性穆斯林员工一方,认为因为软件公司并没有像G4S公司那样,有一个禁止宗教标识的内部规定。因此,“单凭顾客的特殊愿望而解雇员工是错误的”。法院还认为,“当事人在业务上是胜任的,仅仅因为拒绝除去头巾而解雇她,构成了法律上的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欧盟法院第二个案件的裁决支持了穆斯林女性雇员的诉求,但其显然在暗示,今后欧盟境内的公司均有权作出禁止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任何宗教的、哲学的或政治的标识。如此,支撑传统自由主义价值观基础的宗教自由、良心自由,在某种程度上被授权私人公司自行管理。换句话说,私人公司将成为欧洲人所崇尚的宗教自由及相关权利和自由的“法外之地”。这一裁决无论是对穆斯林、犹太教徒或保守的基督教徒,还是对欧洲传统的自由主义及人权价值理念,都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冲击。

  裁决下达后,欧盟国家的各派政治力量反应不一。法国总统候选人弗朗索瓦·菲永对裁决表示欢迎。他的一份声明中指出,“不论是对成千上万的公司,还是它们的员工,这都是一个巨大的解脱”,认为裁决“将有利于欧洲国家特别是法国的凝聚力与和平”。法国国民阵线的支持者吉尔伯特·科拉德议员甚至声称,裁决“意味着欧盟法院投票支持玛丽莲·勒庞”。

  德国民粹主义政党新选择党柏林分支的头目乔治·帕兹斯基欢呼这一裁决的到来,他说,“欧盟法院发出了一个正确的信号,特别是对德国”,认为“公司当然有权禁止戴头巾”。来自基社盟、在欧洲议会担任“欧洲人民党”议会党团主席的曼弗雷德·韦伯表示,“允许雇主在一定情况下禁止上班佩戴头巾,这一点很重要”,“在欧洲就应该以欧洲价值为准”。《南德意志报》认为,该裁决将从根本上改变德国法院对相似案件的裁决。因为自2002年以来,法院确立的判断标准是,除了基于安全的理由外,工作场所不能禁止宗教标识。

  与此同时,一些人权组织和宗教团体则对欧盟法院的这一裁决表达了反对、批评和忧虑的看法。国际大赦组织表示,裁决“令人失望”,“为偏见打开了后门”。德国联邦反歧视工作组的负责人克莉丝汀·卢德斯也批评了该判决,认为裁决“可能加剧那些包头巾的穆斯林妇女未来找工作的难度”。她提醒雇主是否有必要通过禁止头巾的做法,来限制公司在人事方面的选择。因为,这可能会把“一些有能力的人排除在外”。

  人权组织“开放社会正义行动”的一位人士表示,对裁决感到失望,认为这是对选择在着装上展现宗教信仰的人的歧视。“不仅将导致穆斯林妇女在工作场所受到歧视,而且影响到戴无檐便帽的犹太人、戴头巾的锡克教徒和戴十字架的基督徒,但穆斯林妇女受到的影响最大。”

  欧盟法院的裁决也使得一些宗教群体感到惊愕。由欧洲700名犹太领袖组成的欧洲拉比议会在得知裁决后,发表声明说,“欧洲已经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信仰群体不再受欢迎。”联想到近期日益上升的种族仇恨事件,拉比会议主席皮恰斯·戈德施密特呼吁欧洲政界人士,确保欧洲不要孤立宗教少数群体。

  有评论指出,穆斯林妇女在工作场所和公共空间的着装问题,一直以来在严格实施政教分离的欧洲国家,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重要问题。法国和比利时早在5年前就严格限制穆斯林妇女在公共场合的全面纱装束。但是,整个欧洲大陆日益上升的民粹主义正在推动和激发着其他国家和地区。随着移民和融合问题越来越成为政党竞争的筹码,荷兰与奥地利当局也采取了类似的限制手段,德国的默克尔去年底也对穆斯林妇女的着装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措施。评论认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欧盟法院推出了这项裁决。这一裁决不仅是对法国等国家对于穆斯林妇女着装立法及司法限制的一种继续,而且更是一种“僭越”。

  然而,必须看到,欧盟法院之所以推出这一明显有违宗教自由精神、甚至与欧洲人权法院已有的判例明显抵触的裁决,与欧盟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密不可分。为了应对欧洲日益蔓延的民粹主义情绪,防范极右翼政党借此夺取国家政权,并继而颠覆欧盟自由主义的大厦,欧盟法院的法官们不惜将宗教自由“政治化”——超法律地严厉限制宗教自由尤其是穆斯林妇女的宗教自由权。他们希望借此抽掉竞争国家权力的极右翼政党的“底火”,使其难以凭借“穆斯林问题”煽动选民情绪,猎取国家政权。关于这一点,从裁决下达的时间节点——欧洲几个重要国家大选前夕便可看出一二。欧盟法院裁决传递出的逻辑是:既然“穆斯林问题”可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解决,那么,极右翼政党便没有粉墨登台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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