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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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0 15:15:19 【来源:】 点击:

近年来,一些国家暴恐事件频发,西方国家恐伊、恐穆情绪滋生,反伊、排穆势力抬头,民粹思想严重,伊斯兰教、穆斯林群体整体形象被“污名化”。受国际舆论影响,加之我国伊斯兰教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一些群众对伊斯兰教的误解、担忧、防范心理有所加强,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负面舆论。正确看待伊斯兰教,化解涉及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群众的舆论热点,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很有必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人企图让互联网成为当代中国最大的变量。”“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当前,从国际国内来看,伊斯兰教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都很突出,往往与政治、经济、社会、民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甚至被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所利用,十分复杂敏感。涉伊涉穆问题通过互联网快速传播和放大,如果我们重视不够,政策把握不好,应对处置不当,很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

一、伊斯兰教的创立发展与当代困境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伊斯兰教与基督宗教、佛教并称当今世界三大宗教。公元7世纪初,面对阿拉伯半岛日益深重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危机,穆罕默德声称接受真主“安拉”启示,创立了伊斯兰教,提出了一系列宗教和社会改革主张。破除部落、氏族界限和贵族压迫,反对多神崇拜和血亲复仇,其宗教思想和社会改革主张赢得半岛广大中下层民众的拥护和支持,得到迅速发展。在随后的四大哈里发时期,哈里发集政治和宗教领袖于一身,继续传播伊斯兰教,统一阿拉伯半岛,并对外扩张,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阿拉伯帝国。统治者将伊斯兰教作为意识形态和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利用多种方式继续推动伊斯兰教的传播发展。其中,有通过武力传教的情况,但更多地是通过派遣传教人员、经商、贸易、文化交流等方式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现在,伊斯兰教在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有着重要影响。近几十年来,随着移民的增长,伊斯兰教在欧洲、北美也有所发展。

伊斯兰教的一神教义,借鉴了犹太教、基督宗教的信仰特点,认为真主“安拉”是世界唯一的创造者和主宰,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教义体系和宗教制度,渗透于信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习俗。在伊斯兰教的基本经典《古兰经》、圣训中,除了教义、信仰、功修、道德说教等内容外,还大量涉及政治、法律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在思想文化方面,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吸取了古希腊、罗马、波斯和印度等地区的文化,穆斯林在哲学、宗教、历史、文学、地理、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医学和建筑等领域对人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写道:“阿拉伯人留传下十进位制、代数学的发端、现代的数字和炼金术。”在中世纪的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与政治联系紧密,任何一个统治者都声称自己是虔诚的信仰者,以谋求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执政者既是国家元首也是宗教领袖,社会法律和道德都以教义为核心和标准。总体上伊斯兰教对其他宗教给予了包容态度,承认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有经人”的身份,在伊斯兰国家,不同宗教信仰得到保护。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以及工业革命,西方殖民主义势力的入侵和占领,伊斯兰世界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19世纪下半叶,伊斯兰世界兴起了伊斯兰复兴运动,伊斯兰教一度成为反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旗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伊斯兰世界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解放成为主流,先后摆脱西方殖民统治,走上世俗化道路。一些伊斯兰国家纷纷仿效西方进行政治改革,实行政教分离,制定世俗法律,宗教的影响逐渐削弱。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油气资源,西方没有放弃对这些地区的干涉,中东地区战争不断,政治改革滞后,经济发展缓慢,社会问题突出,人民生活凋蔽,教派矛盾不断,促使复兴伊斯兰的思潮再度兴起,一些人试图从宗教中寻求解决问题之路,泛伊斯兰主义、原教旨主义、极端主义影响扩大,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宗教和政治组织。其中,极端势力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歪曲伊斯兰教教义,募集人员,鼓吹“圣战”,谋求政治目的,基地组织、“伊斯兰国”等更是将宗教极端思想推向极致,大肆组织策划暴力恐怖活动,成为影响世界和地区安全的一大祸患和毒瘤。

针对当代伊斯兰教的困境,近年来伊斯兰国家政、教、学界都在进行积极反思,谋求破解之道。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提出了全球伊斯兰温和运动,并在吉隆坡建立了机构,动员政府和非政府的一切力量,共同对抗极端主义。埃及总统塞西说,伊斯兰教谴责暴力和恐怖主义,一些人错误地理解了伊斯兰教,忘记了这是一个仁慈的宗教,提出要革新伊斯兰教的思想。埃及艾资哈尔大伊玛目塔伊布说,那些以伊斯兰教的名义手持武器、残害无辜的恐怖主义组织,同伊斯兰教毫无关系,谁同极端主义合作,谁就会引火烧身。美国著名学者埃斯波西托说,尊重伊斯兰教,将会鼓励温和的大多数穆斯林以虔诚的信仰为武器,运用《古兰经》的原则反对恐怖主义。

二、我国伊斯兰教的传播发展与历史经验

伊斯兰教于公元7世纪中叶通过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唐宋时期的穆斯林先民以“蕃客”的身份留居长安及东南沿海地区,建立清真寺,形成围寺而居的“蕃坊”,很多人仰慕和学习中华文化,其中就有考取进士者。元代为伊斯兰教大规模传入时期,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加速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明清以后的伊斯兰教实现了中国化、本土化,逐渐成为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中大多数人的信仰。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穆斯林主动学习中华文化,自觉调整伊斯兰教中与中国社会、文化不相适应的内容,通过“以儒诠经”运动,开展经堂教育,改革宗教制度,融入中华礼俗和地方民族特色,在融合传统建筑样式的基础上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中国清真寺建筑风格,实现了伊斯兰教的民族化、本土化和中国化,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有机组织部分。中国文化的包容、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穆斯林积极主动学习主流文化,是伊斯兰教实现中国化的重要因素。

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中国穆斯林形成了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坚持“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将热爱自己的祖国上升到信仰的高度,以爱国为信仰中的坚守,视爱国为穆斯林的担当和责任,正确处理信仰真主与忠于国家的关系,强调“忠于真主,更忠于君父,方为正道”。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斗争中,中国穆斯林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作出了重要贡献,谱写了光辉篇章。坚持“国法大于教法”,自觉摈弃、有选择地解释一些不合乎中国国情的教义教规,服从执政者。坚持“中道”思想,主张团结,广泛分布全国各地的穆斯林在与各民族的长期交流交往中和谐相处、守望相助。当然,在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压迫和宗教歧视政策,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并不自由,教派冲突时有发生,封建宗教特权存在,使我国伊斯兰教问题具有特殊的复杂性。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非常重视伊斯兰教问题和伊斯兰教工作。在长征时期,为了团结信教群众,中共中央明确制订了“保护回民信教自由,不得擅自入清真寺,不得损坏回民经典”等规定。在陕甘宁边区制定的宪法性文件中,强调充分尊重回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为了满足穆斯林的宗教生活需要,在边区还修建了一些清真寺。1940年,毛泽东同志亲自给修建落成的延安清真寺题词。1941年,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起草了《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对伊斯兰教的形成、教义以及回族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关系、门宦制度、教派之争及其实质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与阐述,同时宣传了我党解决伊斯兰教和回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我党系统研究我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第一个文献。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充分考虑到我国伊斯兰教的民族性特点,强调对其宗教信仰的尊重就是对这个民族的尊重,必须实行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防止伤害少数民族的宗教感情。经过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废除了伊斯兰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使伊斯兰教的状况发生根本变化,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成为统一战线重要力量,中国伊斯兰教在各方面的发展都有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穆斯林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得到加强,各级伊协组织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伊斯兰教界和穆斯林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凝聚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爱国宗教人士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建立了10所伊斯兰教院校培养伊斯兰教人才,广大宗教界人士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在扶危济困、抗震救灾、助学助老等方面作出了许多努力。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基础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增进了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近年来,面对“三股势力”宣扬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活动,中国伊斯兰教界坚决反对,严厉谴责,并在党和政府支持下,积极开展“解经”工作,批驳宗教极端思想,有针对性地帮助穆斯林群众解疑释惑,树立正信,坚守中道,远离极端,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6年7月20日至21日,以“倡导中道思想,反对极端主义”为主题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国际研讨会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来自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6国的知名伊斯兰教界人士、著名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近百人参加会议。

三、正确看待当前与伊斯兰教有关的问题

近年来,新疆一些地方发生多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危害极大。内地伊斯兰教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使有些人对伊斯兰教产生了厌恶、甚至敌视的情绪。网上出现了一些不负责任的情绪发泄和极端言论,危害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厘清思想、正确认识。

第一,尊重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规律。我国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复杂性、国际性等基本特征。宗教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的存在有着复杂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宗教根源存在着长期性决定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的最终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甚至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要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分析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按照宗教自身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做好宗教工作。我国有2000多万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他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要更好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把广大穆斯林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第二,正确认识伊斯兰教的社会作用。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伊斯兰教也不例外。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发挥伊斯兰教的积极因素,遏制消极因素,关键在于党和政府的管理和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自身的努力,社会各方面也应该给予支持。伊斯兰教界要不断推动“解经”工作,充分挖掘伊斯兰教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与信仰其他宗教以及不信教的群众团结起来,共同投身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中。

第三,严格区分伊斯兰教与宗教极端主义。2016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阿盟总部的演讲中指出:“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潮泛滥,是对和平与发展的严峻考验。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需要凝聚共识。恐怖主义不分国界,也没有好坏之分,反恐不能搞双重标准。同样,也不能把恐怖主义同特定民族宗教挂钩,那样只会制造民族宗教隔阂。”他强调:“面对煽动文明冲突的各种杂音,我们有必要通过中华文明和伊斯兰文明这两大传统文明的交流对话,传播重和平、尚和谐、去极端、求真知的理念。”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是打着宗教旗号传播极端思想的政治势力,本质上是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宗教极端主义的偏激观点、暴力手段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宽容、仁爱、中道的精神。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造成的伤害更大,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对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深恶痛绝,坚决反对。对于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极端势力,必须坚决打击,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同时,一定要尊重和保护穆斯林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合法宗教活动。

第四,重视互联网涉伊斯兰教舆情。随着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少数用户发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分裂的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必须依法打击。同时,也有一些网民发表民族歧视、调侃伊斯兰教、辱骂穆斯林的言论,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关系和谐。对此,要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爱国守法,不能利用穆斯林的身份谋取不当利益,歧视其他民族,同时要理性看待一些网民对伊斯兰教的误解,多做增信释疑工作。普通网民也要认识到我们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各民族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要学习民族宗教知识,理性对待伊斯兰教,尊重穆斯林群众的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不能把个别问题普遍化,把局部问题主流化、扩大化,更不能混淆矛盾的性质,不能以偏概全和情绪化发泄。网络舆论监督是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于一些地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正常途径反映。线上线下串联炒作,扩大社会影响面,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挑拨民族、宗教矛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安全。

第五,加强伊斯兰教自身建设。当前,我国伊斯兰教总的是好的。要更好地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伊斯兰教中道传统,加强正面思想引导,支持做好去极端化工作,遏制境外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教育广大穆斯林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国家和社会事务,不得干涉信教群众世俗生活。及时纠正清真概念、清真标识泛化的现象,清真寺建筑风格要坚持中国化方向,体现中国元素,防止刻意照搬外国模式,防止规模过大、装饰豪华、超审批规格修建等情况的发生。

宗教问题十分敏感复杂,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需要高度重视,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和周密考虑。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看待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妥善处理涉及伊斯兰教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我国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将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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