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上相关要求精神,根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报请省民宗委同意,省伊协拟于202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请各县、区伊协按照省伊协青伊字〔2022〕1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在清真寺经学专业毕业的青海籍满拉(学员)的报名审核推荐工作,并经市、州伊协审核盖章,务于8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青海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申请登记表》等材料上报省伊协。由省伊协教务指导委员会审核申请人员报考资格,符合条件者,在省伊协微信官网上发布参加考试公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省级(含)以上伊斯兰教经学院毕业的学生免试申请教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