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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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6 09:45:14 【来源:】 点击:
自苏莱曼一世死后的200多年间,奥斯曼帝国渐趋衰落。在内部,地方封建割据加强,土地高度集中,对农民的徭役赋税加重,国家财政危机。国内民族压迫严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小亚及西亚各地先后爆发了数十次农民起义和教派起义,尤以16~17世纪的杰拉勒运动、18世纪初伊斯坦布尔的帕特罗纳·哈利勒起义时间长、规模大,动摇了帝国的统治基础。1683年,围攻维也纳失败,丧失大量土地。

 

 

 

     18世纪末两次俄土战争失利,帝国所属黑海北岸土地划归俄国。19世纪初,境内民族解放运动兴起,埃及、叙利亚、也门脱离控制,巴尔干半岛诸国先后独立。在帝国衰败时,促使一些政治家寻求摆脱危机的出路。曾实行的主要内政改革有,1789~1839年的“新秩序运动”、1839~1856年的“坦志麦特”运动、1876~1878年的立宪运动等,素丹哈米德二世(1876~1909在位)又鼓吹泛伊斯兰主义,企图维护帝国摇摇欲坠的统治。但均收效甚微,却扩大了西方列强对土耳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

 

 

    后英、法、俄、奥、意等加紧争夺和瓜分了帝国在欧、非、西亚的大部分领土。第一次世界大战参加同盟国作战失败后,其领土仅保有土耳其本部。1919年国内爆发凯末尔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1922年,国民政府宣布罢黜素丹穆罕默德六世,废除素丹制,奥斯曼帝国告终。

 

 

      奥斯曼帝国为政教合一的军事性封建国家,设有完整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制度。素丹为最高统治者,集政治、军事、司法、宗教权力于一身,实行世袭制。作为宗教领袖,采用“埃米尔·穆米尼”(即正统派的长官)称号,从素丹赛利姆一世起自诩为世界穆斯林的“哈里发”,但未得到伊斯兰世界的承认。国家实行封建的土地制度,国有土地占80%,称“米里”。此外还有封给清真寺、宗教社团的瓦克夫地和私有地(即穆尔克)。

 

 

      国有地分为哈斯、泽美德、梯马尔3类。哈斯为王室成员领地和高级文武官员的禄田,其收入在10万阿克切(即银币单位)以上。泽美德和梯马尔是以服军役为条件赐给有军功人员的土地,其收入分别为2万以上及不足2万阿克切为区别。帝国的主要财政收入是土地税、贡赋、天课、人丁税和战争掠夺。其经济主要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政府不注重发展对外贸易往来,本土经济发展处于封闭状态。

 

 

 

     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伴随着向外扩张,促进了伊斯兰教在世界的第三次大传播。在15~19世纪成为伊斯兰世界的盟主。帝国立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为国教,哈乃斐学派教法为官方立法、司法的准则。帝国为了推行伊斯兰化的各项政策,在中央设立“伊斯兰委员会”作为最高宗教权力机构,由伊斯兰长老、大法官、穆夫提、学者组成。其职责是从事宗教立法、司法的教律裁决,管理清真寺、宗教基金和社会慈善事业,领导和管理宗教学校和全国的宗教事务。

 

 

    素丹任命一伊斯兰教大长老担任宗教助手,奉素丹之命发布宗教政令和法特瓦(教律意见),核审政府法令,主持素丹登基仪式。下设“欧莱玛会议”和“教律裁判委员会”附属机构,以伊斯兰教长老为首的欧莱玛阶层享有崇高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特权。帝国以沙里亚教法为依据,制定了民事、刑事、瓦克夫、商事及行政实体法规,完善和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从中央到各地建立了伊斯兰法院(庭),还设有司法监督检查机构。

 

 

     16~18世纪,帝国境内苏菲教团十分活跃,受到官方尊崇的有毛拉维教团、比克特西教团、里法伊教团等,素丹赐以大量瓦克夫地和宗教基金。卡迪里教团、亚萨维教团、哈尔瓦提教团、纳格什班迪耶教团、契斯提教团等广泛传播于民间,各地建有大量苏菲扎维叶(即道堂)和苏菲长老陵墓,盛行吾里和圣墓崇拜。帝国对麦加及分布在各地的圣裔赐封有土地,仍享有宗教特权。

 

 

     奥斯曼帝国重视发展伊斯兰学术文化,保护伊斯兰文物古迹。帝国以大量的宗教基金在各主要城市兴建规模宏大华丽的清真寺、宗教大学、图书馆,仅首都伊斯坦布尔就建有400多座清真寺,其中素丹艾哈迈德清真寺堪称杰作。素丹以巨资扩建了麦加圣寺、麦地那先知寺,修葺了阿里的陵墓等。在新征服的东南欧建造了大量清真寺,如在塞尔维亚的赛拉吉夫城建有著名的“加齐清真寺”。

 

 

    在阿尔巴尼亚建有多所清真寺和教法学校。在布达佩斯城建有61座清真寺、10所伊斯兰学校及图书馆。在原希腊各地建有300多座清真寺。在南斯拉夫建有20多所清真寺及宗教学校。16~18世纪是帝国伊斯兰文化大发展的时期,先后将《古兰经》、圣训、哈乃斐学派的教法著作及阿拉伯文学、历史、地理古典名著翻译成土耳其文广泛传播。

 

 

    17世纪起土耳其学者用土耳其文从事著述。在宫廷和各地统治者的赞助下,在教义学、教法学、历史、地理、文学等领域均有建树,涌现出大批著名学者。国家组织学者编写了《土耳其文伊斯兰大百科全书》以及教权主义刊物《大东方杂志》。19世纪中叶,素丹哈米德二世极力鼓吹泛伊斯兰主义,宣称自己为世界穆斯林领袖,并向各地派出代理人,在印度掀起“哈里发运动”,但收效甚微。帝国对本土和属地的其他宗教实行“米勒特制度”,允许信奉其他宗教社团实行民族、宗教、语言、文化上的自治,保留原有的风俗习惯和法律制度,政府不加干涉。

 

 

    来源: 《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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