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润干:伊斯兰禁止拖赖借款或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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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0:48:04 【来源:】 点击:


     前几天看了个电视节目,一位60多岁的母亲,历经千辛万苦,替逃债的儿子还债75万余元。让我想起了无锡的老汉,为生前做企业的儿子还债300多万元;湖南的丈夫为给妻子治病欠债20多万,多年后走遍全国找到债主归还的,感人至深的人性故事……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父债子还,是人之常情;子债父还,也屡见不鲜。但故事背后所蕴藏的人性光辉,才是值得放大和深思的人类所拥有的精神财富。

      他们都是非穆斯林,我不知道是什么动力让他们如此坚定,如此执着,如此为“债”负责。是儒家的“仁义礼智信”;还是佛家“诚能感天,信能动地”;抑或是人类父母舐犊之情的本性使然……总之,他们做到了。

      穆圣说:“欠债者,死后不得进入乐园。”这是伊斯兰法对人类世俗债权债务的严格规定。穆圣临终前向所有人询问,是否亏欠什么人,望大家提醒,在有生之时偿还。教门虔诚者,对此认真遵行,唯恐有一丝一毫的亏欠,所以生前向所有人要口话,死后由后人再次替父母要口话,如父母有债,儿女们一定还上。这是多么富有人性,饱含人情的法律啊!其他的宗教或世俗法律难望其项背。

      但现如今,这项规定对人们的约束力在减弱,这倒并不是因为教法松动了,而是人们的自我约束力减弱了,究其原因是信仰薄弱了。在沿海城市做外贸的中国穆斯林,被阿拉伯商人骗钱的有之;在亲戚朋友中赖债不还者有之;债主死后赖债的亦有之……总之,借钱是信誓旦旦,还钱百般推诿,把人性的丑陋发挥到极致。

      仆人对安拉的义务是,当他犯了错误后可以通过忏悔来祈求安拉的宽恕。人与人之间也有义务,及时偿还所借或赊欠的钱物便是其中之一,切莫等到只有用善功来抵还的那日来临才了却。

      安拉说:“安拉的确命令你们把一切受信托的事物交给应受的人。”(《古兰》4:58)

      现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赖皮,借了别人或公家的钱物后不想还,借钱或赊欠时,说得很好听,几日或多长时间以内一定偿还,到该还钱时,却推三拖四,有的干脆逃之夭夭不还了,这样的人为数还不少。更有甚者,并不是出于急需才去赊借,而是爱慕虚荣,为了与他人互相攀比豪华、名牌、高档的家电、摩托车、时装等。

      很多人把拖赖欠款看作一件小事,不然,在安拉看来它确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将使他人的钱财遭受很大的损失。穆圣*警告这种人说:“谁借了别人的钱,他举意还,安拉便使他有能力还;他若想让别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安拉就使他受到损失。”还说:“为主道而殉职的“舍希德”(烈士),可获安拉恕饶一切,唯欠债者例外。”——(《布哈里圣训实录》)按期偿还借款或欠款的人,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想赖帐不还的人,在今世和后世都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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