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回族和伊斯兰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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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4 13:17:40 【来源:金宝兴 】 点击:

      青岛是我国20世纪初新兴的工商业城市,位于山东半岛南侧,地处黄海之滨,风光优美,气候温和。建国前这里散居100余户回族,人口约500余人。30年代前,随着胶济铁路的建成通车和工商业的不断发展,他们从济南、益都、济宁、聊城、河北沧县、保定、北京、天津等地陆续迁徙到青岛。其中有工商业、铁路、盐业、纺织、造烟等行业工人,有教师、医务工作者,还有少数公务人员。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变迁,目前这里回族居民已增加到500余户,2300多人,主要分布在市内各区,胶州市也有少数回民居住。
 

  回族的分布,在全国来说,是大分散,小集中,城市回民多与汉族杂居。回族人民勤劳勇敢、讲团结、善经营、富有创业精神;迁徙青岛的回民,虽然人数较少,为了适应当地环境,保持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充分发挥了民族的特点和优势,自己筹资建立了清真寺,购置了回民公墓,并开设了回民饭店、清真食品店,兴办了回民小学、回民和平医院等,不仅解决了回民日常生活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也为本地区的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现就青岛市回族人民在政治、宗教、经济、文化领域的活动情况简介如下。
 

  一、回族人民在青岛的政治活动情况
 

  回族人民在青岛,长期以来遭受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过着贫穷落后的生活,历史上有着革命斗争光荣传统。五四运动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各地回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青岛地区回族人民虽然人数不多,历史短暂,在革命形势推动下,保持和发扬了爱国主义光荣传统,不少先进分子,也先后参加了各个时期的革命斗争。益都回民沙元恩等参加过大英烟草公司的反帝罢工斗争。东平何春尧解放前,参加革命多年,与家庭失去联系,不幸在西安被捕牺牲。济南回民布光(原名雷寿轩、雷竞)194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投入抗日救国战争和解放战争,建国后任青岛重工局托儿所所长。革命先烈回族妇女郭隆真1931年在青岛领导过纱厂工人运动,不幸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壮烈牺牲。
 

  建国后,在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的感召下,青岛回族人民政治觉悟有了很大提高,积极参加了各项政治运动。1951年青岛市回民举行了示威游行,支援摩洛哥反帝斗争运动。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成立了抗美援朝回民支会,并组织了游行,发起捐献运动。当时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回族医师张传钧响应号召,报名参加了抗美援朝医疗队。不少回民踊跃捐献,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回民支会由曾耀先、常立章等人组成。与此同时,为了组织回民青年、回民妇女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和加强政治学习,由山东大学马光祖、胡振华以及沙振远、马守法等人组织回民青年联合会,由俊真小学贾维琴、赵玉英等人组织了回民妇女联合会,积极参加了市青联、市妇联组织的社会活动。加强了各族青年和妇女的团结。同时,也使回民青年和妇女较广泛地受到了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从而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新中国成立后,青岛回民和全国及其他市、区的回民一样,政治地位提高了。许多回民被推举为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有不少同志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不少人在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民族团结模范等。
 

  二、伊斯兰教传入青岛和建清真寺
 

  伊斯兰教传人青岛,历史较短,仅60余年。
 

  回族穆斯林每到一处,都要遵守伊斯兰教功课,建立礼拜场所进行宗教生活。开始有金岭镇王万英阿訇,于河南路58号租赁平房两间,权充来青穆斯林礼拜处所。1929年,穆斯林来青岛经商者日众,由穆华亭、刘尊五、王万英、石小坡等人发起募捐筹建清真寺,得到市长马福祥(回族)的支持,购买了环境比较幽静的常州路9号、11号、13号房产,改建清真寺及回民宿舍,聘请曾耀先为该寺阿訇。
 

  常州路9号清真寺,是一座西式楼房改建的。占地面积约888平方米,楼上是大殿,可容纳百余人做礼拜。楼下为阿訇办公室、学员室、会议室、伙房等。院内有平房10间,其中4间为沐浴室和卫生间,另外设有埋台房,办理穆斯林殡葬事宜。1931年清真寺曾进行大修,1989年将院内平房扩建为二层楼房,以房养寺,初步解决了清真寺自养问题。
 

  清真寺建成后,由群众推举穆斯林中德高望重的刘尊五、石小坡、徐良臣等组成理事会,负责管理清真寺。1949年青岛解放后,重新成立清真寺理事会。曾耀先任理事长,石小坡、沙雨辰、米正卿、马永帧等任理事。1983年又相继成立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和青岛市伊斯兰教两会,取代了原理事会。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清真寺不仅是穆斯林宗教活动场所,而且也是组织穆斯林群众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群众议事的场所。
 

  伊斯兰教每年有三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圣纪”。每逢节日,市伊协都组织一些庆祝纪念活动,全市穆斯林都穿着节日盛装、扶老携幼来到清真寺欢度自己的节日。
 

  改革开放以来,对外交往日益增多,除了接待国内各地穆斯林之外,还接待很多外国穆斯林来青旅游和参观访问,因此清真寺也形成了一个对外联络的窗口。
 

  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少数民族,死后采用土葬,不用棺木,仪式简单隆重,回民一直保持这一传统风俗习惯,同时也受到国家的保护和尊重。1929年,回民购建清真寺的同时,也在四方区湖岛村购买了一块土地,修建围墙,建立大门,定名为“胶澳回民公墓”,“文革”中被工厂占用。落实政策后,政府在浮山后麻连山,重新划给土地约4亩左右,定为回民公墓,旧墓地也由占用单位作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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