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强:鼻尖儿上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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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00:44:18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不止听马阿訇一人讲,西北某些穆斯林地区,仍然存在类似马阿訇这样的包办婚姻,但大多都不具备那三个缺一不可的前提条件。因此,与马阿訇的幸福婚姻相比,他们的婚姻则略显封建之陈腐、现代之不幸。
     
      提到包办婚姻,现代人总是把它和悲剧婚姻联系在一起,将其视为封建陋习给予批判。民间流传的凄美爱情故事大多葬送于包办制度之下。对此,伊斯兰教坚决反对完全由第三方操纵,不征求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包办婚姻。
      
      阿依莎传述说:一位女青年来对我说:她父亲要把她嫁给他侄子,以此来提高他侄儿的地位,可是她却讨厌他。阿依莎说:“你坐下等等穆圣。”穆圣回来后,她把这事告诉了穆圣,而后穆圣派人去找她父亲。最后穆圣让其父把婚姻自主权交给了那女子时,她说:“穆圣啊!我现在同意我父亲订的这桩婚事,我来问你的目的,只是想让妇女们知道:父亲们决不可独占女儿们的婚姻自主权”。
      
      另传:哈达姆的女儿罕澈绮说,我父亲把我嫁给他的侄子,可是我不愿意。我把这事告诉了穆圣,穆圣对我说:“你执行你父亲的意愿吧。”我说:“穆圣啊!我不愿意。”这时,穆圣说:“你去吧!嫁你所愿意的人吧。”穆圣给我自主权后,我就说:“现在我执行我父亲的愿望,但是我要让大家知道:父亲绝不可垄断女儿的婚姻权”。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段圣训,先知之所以要求她执行父亲之意愿,意在相信父亲对女儿的婚事是负责的。做儿女的,尤其是那些涉世不深的子女要倾听和参考父母的建议与忠告。因为作为婚姻“过来人”的父母比年轻的子女更有经验,更加容易判断出对方的人品、性格以及家庭的具体状况,父母的选择从概率上总比子女的选择更具合理性。之后,当该女子拒绝这门婚事时,先知马上改变态度,让她自主选择。这说明,伊斯兰教坚决反对强迫式的包办婚姻。
       
      但不可否认,包办婚姻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通行的主要婚配模式,因为在那样的社会中,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家庭生活基本上构成了个人社会生活的全部。所以,在那样的社会里,个人服从家庭,个人生活由家庭安排,包括婚姻包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今天的西部某些区域,市场经济的劲风还未吹到那里,那里依然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因此,包办婚姻的存在也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但包办婚姻是有类型之分的,在笔者看来,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传统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指旧社会的不征得子女同意、强迫式的包办婚姻。对此,国法、教法都不容许。

      二、新包办婚姻,指今天的独生子女社会,孩子从小依赖父母,缺乏独立自主的判断能力,一切事物都由父母作主,找对象也由父母包揽。婚后小夫妻一旦产生矛盾,往往不能自我消解,仍然依赖父母帮助解决。最终使一个小家庭的争执上升为两个大家庭的对立,以至于父母不仅“包结婚”,还“包离婚”。

      三、类似马阿訇夫妇这样的半包办婚姻。即,在子女到了婚龄的时候,父母或亲戚就会通过各种关系来务色对象,然后由媒人上门说合。如果双方家长都觉得合适,媒人就会组织双方见面,若男女双方同意,则订婚,然后择时举办婚礼。这种婚姻模式在今天大部分农村地区仍是主流。在西北穆斯林地区,为避免发生婚前性行为等教法认定的非法之事,从订婚到结婚订婚,速度之快,可谓闪婚。但在伊斯兰的概念体系中没有“闪婚”这个词。
      
      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受言情影视剧的影响,今天年轻人的感情世界越来越丰富,爱的渴望越来越强烈。缺乏爱情基础的传统包办婚姻受到了剧烈的冲击和挑战。
       
      改革开放大潮的涌动,西部已婚年轻人随着西进东渐的洪流开始涌向南方经商、务工,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自然交给了妻子照料。身处花花世界中的青年人,随着收入的提高、眼界的开阔、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发生的转变,慢慢形成了对留守家中的妻子的优势。长期分居导致交流的减少和感情疏远,光怪陆离的城市生活的诱惑和长期的性压抑,加上外在社会监督的弱化,都容易使婚外情乘虚而入。于是视离婚为可憎之合法事物的穆斯林地区,离婚率也开始直线攀升。随意休妻、家庭暴力等负面现象也屡有发生。

         当然,这一现象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是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与主流社会相比,许多被弃置在家的穆斯林已婚妇女更值得我们关注。据马阿訇讲,许多穆斯林男青年,身处异地它乡,花天酒地,有的另结新欢,长期不回家,与家的联系只是定期寄钱回去。而家中的妻子则上孝下慈,担负一家之重。受宗教及传统思想的影响,这些家庭妇女出于名誉的维护,默默地忍受着这种无性无爱的婚姻,有的将未来的希望寄托在未成年的孩子身上。但也有勇敢而强势的女性以“重婚罪”、“长期不回家”为由主动提出离婚。伊斯兰同情弱者,尊重勇者。
        
      但许多离婚现象,也不能全归罪于社会诱惑,与没有感情基础的包办婚姻确实有关。不可否认,传统的半包办式择偶方式“掺杂了”父母、媒人、亲戚的大量意见,削弱或分散了婚姻当事人的判断,进而在不经意间代替了他们的选择。
      
      伊斯兰主张,公开举办婚礼,请阿訇念“伊扎布”(证婚仪式)为“逊乃”(圣行),让男女双方当众允诺表白自我的心甘情愿,证明不存在包办强迫的现象,目的就在于让他们为以后独立的婚姻生活负责。而包办的隐患会致使夫妻双方失去责任意识、自我约束意识,这对婚姻是最致命的。最终可能会让父母为小两口婚后的情绪性的矛盾或不理智的离婚买单。
       
      当然,穆斯林群体中,许多消极现象的改变犹如今天的环境治理一样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涉及与政治、文化、经济相关的深层因素,如地区的早婚现象,文化教育状况,对非伊斯兰文化的态度问题等。
      
      当代中国社会,大气候影响小气候,局部问题的解决需要整体大气候的改良。做为对穆斯林的思想意识、生活态度起着重大引导作用的阿訇们,我们应该关注时代的发展、环境的变化,穆斯林心理的波动。我们无能力改变大气候,但在自我的属地范围内,应在捍卫伊斯兰各项原则的前提下,弱化、纠正、防堵负面现象,力所能及地释放正能量,我们尤其需要搞清楚,伊斯兰教义教法中哪些是不能变的,哪些是可以变的。应在我们的执教过程中,凸显“以不变应万变,以万变求不变”的宣教智慧,既要显示伊斯兰律法的威严,又要体现伊斯兰的人性化关怀。
       
      或许有人会认为,这些负面消极的现象,究其深层原因,伊斯兰教还是脱离不了干系。我想说的是,宗教的本质特征是追求恒定,信仰原则亘古不变,信仰者不追求时尚,不做赶潮人。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信仰者看来,充满了危机,物质被宠爱,精神被遗弃。站在潮头浪尖来看,宗教扮演的必然是“拖后腿”的角色,但站在宗教的角度来看,拖后腿的目的旨在维护平衡。做为赶潮人,只有当他发现被潮污染了,或被拍向岸边岩石,头破血流之时,他才会发现宗教信仰恒定的魅力以及它的预言的可信度。
      
      或许有人认为,随潮而动的基督教是个例外。没错,西方基督教世界改革了,开放了,女权主义盛行了,婚姻完全自由了,同性恋也合法化了。结果呢,不想结婚了,更不想生孩子了。今天的西方世界人口锐减,国家出台大量的奖生政策,没用,还是不生。有些激进女权主义者甚至说,让女人生孩子是对女性的根本性歧视。任何文明,无论你多么的先进、强势。没有人,就没有了可持续性。而我们伊斯兰文明,恪守传统而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的发展势不可挡。当西方媒体预言,不久的将来,伊斯兰教将成为欧洲第一大宗教时,我们是否还会质疑伊斯兰的优越本质呢?
      
      今天是个极端易走,中道难行的时代。踏着原则的路标,往前走吧,天堂之路,本身就是崎岖难行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相信建立在正信基础之上的责任意识是幸福婚姻的根本前提;我们也相信爱情是幸福婚姻的有力保障,但不要迷信爱情,章子怡小姐哪段“婚恋”没有爱情基础呢?(完)
萨利赫·刘
于人大品园
2013、10、28

责任编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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