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的中国化与“以儒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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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6 21:46:56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一、伊斯兰教本土化的概念界定

  伊斯兰教于公元7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后以各种途径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世界性的宗教。目前,全球大概有15亿人信仰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虽然有其基本教义、教法,但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教不可避免地带有当地特色。换言之,伊斯兰教的“种子”虽然来自一个地方——阿拉伯半岛,但被移植到世界各地后,由于“气候”、“水土”等差异很大,这颗“种子”结出的“果实”在形态、色泽、味道等方面也有所不同。比如,波斯的伊斯兰教、土耳其的伊斯兰教、印巴的伊斯兰教、印尼的伊斯兰教、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教、非洲的伊斯兰教、欧美的伊斯兰教等都各有特色。自然,中国的伊斯兰教虽也来自阿拉伯半岛,但在1300多年来中国的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的浸染下,也带有某些中国色彩。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是指伊斯兰教在与中国社会文化的互动过程中,以保持其自身固有根本信仰、礼仪制度与价值内核为前提,积极地融入中国社会,从中国文化中吸取有益于其生存发展的因素而加以改造,作适当的变通,表现出不断适应中国社会而发展变化的趋势和倾向。如果根本违背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教法和信仰,那它其实就不成其为伊斯兰教,更谈不上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了。伊斯兰教的本土化,首先不应该违背伊斯兰教的基本立场、观点与宗旨,其次才是在应对和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中有所发展和创新,并通过中国化的语言和方式表达出来。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一方面由其信仰主体中国穆斯林完成,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学者的学术活动。其中,穆斯林学者的学术活动起了重要作用。这主要是指具有“依智提哈德”(法律创制)资格的中国穆斯林学者(如明清之际的刘智、王岱舆等)面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新环境、新挑战,依据伊斯兰教的一整套立法原则和规程所做的创新工作。事实上,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发展,遵循着契理和契机的基本原则,并不断实现着本土化:所谓契理,就是从根本上合乎伊斯兰教的基本理念,契合伊斯兰教的根本精神;所谓契机,就是随顺时代的变化和大众的不同需要而不断地更新发展自己,并应机接物,方便施教。契理和契机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是伊斯兰教发展的两个重要基本点。从历史上看,伊斯兰教正是在契理的同时又能契机,才保持了它持久的生命力,从阿拉伯传到中国,从亚洲传到世界,并从古代走向了现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是伊斯兰教契理和契机的生动体现,也是伊斯兰教既具有普世性,又通过地方化使其普世价值得以在中国土壤上充分实现的典范。

  二、本土化:世界三大宗教在中国的共同现象

  在我国的佛、道、伊、基几大宗教中,除道教外,其他都属于外来宗教。外来宗教在中国都经历了本土化的进程。

  佛教于公元前6世纪晚期产生于古印度,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内地,至今已2000年。它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传统思想和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国佛教虽然与印度佛教有渊源和继承关系,但佛教传入中国后,逐步结合中国社会历史的特点,接受着中国思想和文化的影响与改造,然后才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并产生了大量不同于印度佛教的新面貌。中国佛教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是中国文化思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上的统治者利用儒学治世、佛学治心、道教养身的不同功能,使其作用互补,以达到维护统治的目的。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摄取儒、道思想,不仅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宗派,而且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印度佛教的理论。如天台宗把道教的丹田、炼气说纳入自己的学说,倡导修习止观坐禅除病法。华严宗不仅把儒道思想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而且以《周易》的元、亨、利、贞四德配佛教的常、乐、我、净四德;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常配佛家的不杀生、不邪谣、不饮酒、不妄语。这就把佛教的理想境界、道德规范与儒家的德性、德行等同起来。禅宗则更进一步,不仅不提倡念佛、拜佛、坐禅,甚至主张性净自悟,凡夫即佛,在日常生活中即可实现成佛理想。这种思想深受道家的自然主义、玄学家的得意妄言理论以及旷达放荡、自我逍遥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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