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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16号公布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以下简称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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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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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称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拥...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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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宗教院校管理,促进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按照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宗教院校不属于国民教育体系。宗教教育学历适用于宗教界内部。 第三条 宗教院校由全国性宗教团体或...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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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144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的寺院、宫观、清真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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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的通知国宗发〔202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为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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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时代,宗教的边界已超越寺院、道观、教堂等传统场所,延伸至虚拟的网络公共空间。《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出台,不仅在制度层面明晰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网络身份与行为边界,引导其在数字空间中守法合规、正信正行,促使宗教在现代社会实现健康传承与自我净化,通过法治化路径平衡宗教信仰自由与社会秩序,既...
慎独正行 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清朗空间——关于《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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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30 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签署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 8 号,颁布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办法》 ) 。《办法》将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实施。 颁布实施《办法》,是落实宪法原则,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需要。藏传佛教寺庙承担着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传承藏传佛教文化的功能。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
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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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除具备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所规定的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监管; 2、采购、保管和主要烹饪人员应当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3、制作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4、应当有专用的操作场地、生产和运输工具、库房等。...
办理“清真标志”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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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在成都市召开的九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上,青海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开哇代表青海省民宗委与八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签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一致同意从五个方面深化联动协作: 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