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司法行政系统"五发挥"强化伊斯兰教徒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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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8 22:28:43 【来源:扬州网】 点击: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菱塘乡是该省唯一的回族自治乡,针对回民信奉伊斯兰教的特点,扬州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五个发挥”,将普法与教义教规巧妙结合起来,收到成效。

     一是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作用。加强与阿訇的联系,及时予以法律知识方面的补课与培训。利用阿訇在回民中的影响力,在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主麻日等重要宗教节日向回族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二是发挥乡“有线广播”等宣传媒体的作用。与广播站等部门加强联系,将法律法规穿插到《古兰经》圣训中进行宣传,通过弘扬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家庭和睦、孝敬父母的典型事例,提升回民的法律素养。

     三是发挥调处服务中心的作用。针对赡养、邻里、婚姻家庭等纠纷,采用以辖区为调解地点、现场调解的形式进行,将宣传和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调解的主要方式之一,从而达到了“调处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四是发挥普法宣传员的作用。深入回民聚居较多的村、单位进行普法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省宗教事务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敏感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法制课、进行法制考试等形式,达到“一人带法,全家学法,社会收益”的目的。

     五是发挥固定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当地民族广场,修建了法制宣传橱窗,以《圣训》中的宗教词汇分别取名为伊光台、净身亭、清心阁,使回民在游玩的同时能学到法制文化知识,起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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