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回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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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3 13:34:54 【来源:穆斯林在线综合】 点击:

南阳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1000余万民众分别隶属于汉、回、蒙古、满、藏、苗、彝、朝鲜、侗、壮、布依、瑶、白、土家、傣、水、纳西等3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4.6万人。汉族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遍布境内的大部分乡村。回族是少数民族中的第一大族,境内各县均有居住。蒙古族和满族等少数民族多在镇平、内乡、淅川、南召、社旗的居住。多民族共融的局面,集中地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娱乐潮流和社会趋势。千百年来,南阳盆地一直绵延着不熄的楚汉文化之光。
  
     回族

     南阳有回族14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以上,占少数民族的56.9%,在少数民族中居第一位,占全省回族人口的16%。他们遍布全市十三个县区,其中万人以上的有宛城区、方城、镇平、邓州,有唐河、新野、卧龙、内乡大多数居住在农村,约有1/3的人口聚居于城镇。

     一、 民族来源

     (一) 元代屯田 回族进入南阳境内定居的历史较长,早在南宋理宗绍定五年(1232年),就有人在新野定居,但其主要来源,乃是元代初期随着蒙古军中的“探马赤军”而进入的。这些西域军人在驻防地带经过屯田,“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集牧养”,而留居下来的为数较多。清光绪《南阳县志·兵防》:

     至元六年(1270年),始于申州立屯,八年(1272年)散还原屯户,别签南阳诸色目人,户设营田使司领之。寻废,改立南阳屯田总管府。复罢止,隶有司。

     为户六千零四十一,为田一万零六百六十二顷七亩。

     唐河县湖阳陈姓于至元七年(1271年)来南阳屯田时落籍于此;另一屯田陈姓,曾受命围攻开封,散居于开封附近,后因水患,又返回南阳、唐河一带。大德二年(1298年),“又移襄阳哈刺鲁万户于南阳,户受田百五十亩”。大德五年(1301年)《重修玉皇庙碑》:

     拨南阳府屯田给新籍辉和尔户,俾耕以自赡,仍给粮。

     明嘉靖《南阳府志校注》:明洪武年间,“南阳县尚存六十一屯”。至今,瓦店、石桥、黄池陂、界中等地,仍是回族较为密集的地方。这些从事民屯和军屯的人,全是“诸色目人”,其中尤以“回回氏”最多。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令“探马赤军随处入社,与编民等”。他们姓氏多为波斯语的第一音,如哈、赛、马、纳、沙、苏、买、穆、海、丁、白等。元亡以后,有不少人改用汉姓,南阳内马、苏、买、白、赛、丁、金、巴诸姓的人口仍然占居多数。清光绪《淅川直隶厅志》:

      境内居民,汉族以外厥有,回族本系土耳其人,南(宋)末造,始自西域迁入本境,户约一百七十,口约七百有畸,散处境内。

     (二) 官宦入籍 陕西泾阳县永乐镇马姓的第三代人马化龙,为万历丁丑(1577年)三甲第五十六名进士,曾出任天津道;四世马之骐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二甲第五十一名进士,于明朝末年,为逃避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运动,移居新野县沙堰定居。另据湖北省发现的《马氏族谱》中载:原籍在陕西西安府泾阳县永乐镇的马依泽第十一世孙马乾玠珍号枢仪(南宋宁宗庆元丙辰第四十二名进士),于理宗绍定五年(1232年)四月十二日出任南阳知府,落籍于新野县。邓县人铁铉(1366~1402年),在明代出任过兵部尚书,也是元朝时留居于此的回回人后裔。邓县城关小东关关帝庙内附祀铁铉像(传说庙内所祀的金面关公实系铁铉,因当时不敢公开设祭,故借关公之名立祠),大东门内双忠祠内,将铁铉与唐代的张巡同祀于殿,城南姚营村有其衣冠冢。

     方城县的闻姓,原籍山东省。清初因闻富喜出任南阳镇台游击而落镇平县闻家营,后代迁于方城县闻岗。道光年间,其后人闻远又曾出任过新野县守备及芜湖协镇,至今闻姓家族在宛城、镇平、方城、新野、社旗境内仍分布很广。

     (三) 经商、行医、传教 道光年间,南阳县丁、李二姓自封丘县迁到新店镇,经营商业与旅店业,其后代在此衍为大族。方城县海姓,原籍山西洪桐县,以修补皮货为业,担皮匠挑经荥阳、泗水等地落籍于方城县。桐柏县金姓的先祖,原是从外国进入浙江经商,初迁入开封,再迁桐柏县。南阳县丁姓祖茔碑载“吾丁姓始祖山西洪桐县”,明洪武年间徙迁河南孟县桑坡。明末,一脉(到孟县的第三代)经临颍小凡城、方城县博望到石桥定居;另一脉由桑坡迁新野县横堤铺。南阳市区的水姓,原籍陕西省渭南县良天坡,高祖水好成行医到镇平县定居,后来又有一支分迁到卧龙和市区。卧龙区黄台岗乡小陈寨村的陈姓,原是陕西渭南县龙井村人,于清康熙二年(1663年)以“芪黄为业,贸易于豫宛而落籍”;镇平县吕坡答姓,元时由西域入中原,落籍陕西后又迁居湖北省钟祥县答家湖,于清代受吕坡的邀请,来此出任阿訇,遂留居于此。

  (四) 疏散反明义军 明宪宗成化年间,荆襄地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农民反明义军。参加义军的回族人很多,在当时的一篇奏稿中有“比年荆襄流民复聚,且外郡安置回回达达结合成群,假以贩马为名,侵扰道路”的记载。明末农民起义军中名列十三家之一的马守应,号老回回,率领农民起义军,在淅川、南阳一带活动频繁。崇祯十一年(1638年),李自成因作战失利,投淅川马守应营,卧疾半年多,在马的支持下再度起事。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陷唐,堕城几为平地”(《唐河县志·城池》)。义军失败后,一部分人流散在这些地方。现在的马、杨、吴、陈、柏、白等姓,多半是那个时期从陕西方向来的。宛城区黄池陂一带的马姓与荥阳马沟马姓的辈序排列完全一致,显然是出于一脉。海、法、虎、刘四姓是那个时期由荥阳县的法堂、虎沟等地迁来的。

     二、 风俗习惯 

     在饮食方面,除禁吃猪肉外,致于自死动物,血液、膀胱、胰脏、尿道、红肠等一律不准食用。对于鸟、兽、鱼类的食用也另有明细的规定:兽类只准吃反刍动物。禁食猛禽类。鱼类中,只有鳞、鳃、翅俱全的方可食用。凡食用禽兽的屠宰,各清真寺内均有专人负责统一宰牲,形成一套良好的检疫审查制度。抛开宗教含义,无疑是一种优良的民族传统习惯。爱清洁,讲卫生也是回族民众生活的一大特点。

     在婚姻习俗上,回族主张男女双方自由结合,没有推八字、合属相、拜天地等属于封建迷信的程式。聘礼以衣料、果品为主,由介绍人送至女家,女方回果品二斤,鞋袜各一双以示同意。结婚前,由男方长辈随同介绍人带上果品二斤或四斤,到女家去商定完婚日期。结婚仪式在新房内举行。请来的当然证婚人——阿訇坐在上边。一边坐介绍人,一边坐女方主客,新郎、新娘并排坐在阿訇对面。桌子上摆放四个喜果盘子,其中必须有一盘红核桃,一盘红枣、花生、糖,婚仪开始,阿訇用阿拉伯语宣读证婚词——伊扎布——“你们是自愿结合成为夫妻,祝你们婚姻美满,孝顺父母,敬老爱幼,和睦亲邻,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白头到老。”接着先问女方:“你还有没有意见?”新娘回答:“达丹(同意)。”再询问男方是否情愿。新郎回答:“盖布力克而丹(我俩自愿结婚)。”然后,阿訇念诵赞主赞圣词语后,捧手作都啊易,而后摸面,把糖果撒在来贺喜和孩子身上,完成婚礼。

     建国后,依照《婚姻法》规定,由政府进行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在领取结婚证书以后,有的还要请阿訇念“伊扎布”。

     回族的丧葬习俗与汉族不同,特点是不看风水,实行土葬,男女各占一个墓穴。单人入葬不论富贵贫贱、地位高低,一律不使用绫罗绸缎做寿衣,只用白色棉布裹身,一般不使用棺材。丧葬程序大致分为“做讨白”、“施水”、“站折那则”、“下土”等项。临终前,请阿訇“做讨白”,表示向真主赎罪。然后,将尸体停放在水板上,用清水冲洗全身,用新白布裹身。通常男子用三件——大单子(长八尺)、小单子(长七尺)、内衣(长五尺);妇女用五件——除男子用的三件外,另加腰裙(四尺)、盖头(三尺)、包裹以后,抬放到公用的“塔布匣子”内。家属及众亲友围于四周,作最后告别仪式。由阿訇念“站折那则”,经义是:亡人一生在世,效法穆圣,敬天爱人,做出一定贡献。现在你将归根复命去了。归主吧!念毕,将塔布匣子移放在架子上,抬往墓地,放进挖好的南北向坑穴里,头部向北,面部向西倾斜,瞻望着西方圣地——麦加。上边用土堆作上尖下宽、前高后低的长形土坟。最后,阿訇跪在上方,众亲友跪在下方,由阿訇诵读古兰经,以示告别。值亡人七天、月斋、四十天、周年、铭纪(生日)的时候,仍要请阿訇“走坟”诵经进行祷念,亲属用烫面做炸油香等食物分送亲友,表示谢忱。这一习惯一直沿用到现在。各县市区及各回族聚居的乡镇政府都为他们留有公用的墓地。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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