蘸血写诗的回族抗日英雄金方昌
分享到:
2010-03-22 18:16:13 【来源:网络】 点击:

金方昌,回族,1920年6月11日生于山东省聊城县城内。他幼年时家境贫寒,祖父、父亲以卖油条和熟食品为生。1935年他考入聊城省立第三中学。他十七岁起就参加了抗日斗争,任山西代县人民自卫队队长,与燕北人民一起与日寇作顽强斗争,20岁时被捕后,受尽百般折磨。野蛮的敌人挖出他的一只眼球,砍掉一条胳膊,他愤然蘸眼血在牢房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为我何,额首流泪非丈夫”,豪迈诗句,最后慷慨就义,壮烈牺牲。

    金方昌就义前写给家人的信——哥哥们永别了

    永昌、默生胞兄:

    我于二十九年(民国29年,即1940年)十一月二十三号,在代县大西庄村被敌捕。临捕时以手枪向敌射击,弹尽将枪埋藏后拼命北跑,敌有骑兵追上被捉。我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演讲。

    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在牢狱里向这些罪人工作着(注:即做敌人工作。),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我要求哥哥们:

    ……要求哥哥们能把咱们的弟弟、侄侄们都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尤其是把七弟尔昌能培养成坚强的革命伟大人物。

                                           哥哥们永别了!祝你们健康,致最后敬礼!

你的弟弟写于敌人木牢十二月二日
 

 “七·七”事变后,金方昌随兄金瑞昌到山西运城,考入“民族革命大学”,在二分校二中队学习。1938年2月,入党。8月,金方昌等5人到代县开展抗日工作,任代县“牺盟会”秘书和赵家湾区的区委书记。不久,调任中共代县赵家湾区区委书记,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斗争,成立农救、青救、妇救等抗日团体,建立“武装模范队”,并兼任政委,抗日救亡,联合各地民兵,割电线,挖公路,伏击敌人巡逻队。敌人万分惊恐,四处张贴布告:悬赏捉拿金方昌。1939年冬,调到地处日伪统治中心地带、抗日工作基础薄弱的城关区任区委书记。1940年2月,当选为中共代县县委委员。11月23日,在城东北赤土沟一带顺利完成督送公粮任务后,夜宿大白庄西山洞,被敌探告密,遭敌200多名步骑兵包围,突围时子弹用尽,与敌徒手搏斗,因寡不敌众被捕,关押在代县城日军特务机关“红部”。在狱中,面对日军利诱、酷刑,威武不屈,被敌挖掉一只眼球,砍掉一条胳膊,仍坚持斗争,蘸着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鼓励战友迎接最后的斗争。12月3日,代县城大集,日伪将他和战友周致远、杨三三、侯义成押赴刑场途中,他不断高喊“日本强盗,狗汉奸,抗日人民是杀不完的”,“父老乡亲们,日伪的日子不会长了!我们抗日救国一定会胜利!”昂然挺立,从容就义,年方20岁成为永久纪念烈士,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烈士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

(责任编辑 贠睿)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回族 抗日 英雄

上一篇:土家族“吊脚楼”
下一篇:伊玛目萨迪格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