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真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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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22:20:50 【来源:】 点击:
    安拉在古兰中说:“你说:‘我的礼拜,我的牺牲,我的生,我的死,都归安拉,众世界的主。他没有伙伴。这是我得到的命令,我是第一个归顺(他)的人’”(《古兰经》6:162、163)

在下面一段圣训中,穆圣对此段经文加以阐明:
    “一个人,他交友树敌均依安拉意旨,他的‘予’或‘不予’均依安拉意旨,则此人的伊玛尼已经全美,他已成为一个完美的穆民。” 从我引述的上段经文可知,伊斯兰要求我们的是,我们所服从之事,均要符合安拉的要求。我们的生,我们的死,只为独一的安拉,不为安拉另立伙伴。换而言之我们的服从,我们的生,我们的死,除了安拉,决不为别人。 

    上面这段圣训指示我们,一个人的敌友,一个人的取予,均应寻求安拉的喜悦。否则伊玛尼不能算全美,更不必说精神上能有更高的等级了。伊玛尼欠缺的程度,完全依此为准。一个人在这方面如能与安拉完全一致,他的伊玛尼才能完善。 

    有人以为,这种行为是为达到更高等级才需要的,确保伊玛尼及伊斯兰是无需乎此的,换而言之,没有这些,也可成为一个穆民,一个穆斯林。 

     这完全是一个误解。一般人对“今世中法律上的伊斯兰”及“安拉确认的真正伊斯兰”二者不能加以区分。

一、法律上的伊斯兰与真正伊斯兰的区别
(1)法律上的伊斯兰
在法律上的伊斯兰中,一个人只能凭其口中所说是否符合信仰要件而加以判断,至于他心中真正所想,则非法律范围所及。假如有一个人,他知道效忠安拉、信其使者、信古兰、信后世、以及其它信仰要件。那么,他已符合必要条件,他已成为伊斯兰之一员,大家对他应当作一位穆斯林看待。可是这一切仅限于今生。就世俗观点视之,它构成穆斯林社会的法律及文化的基础,但其效果也仅止于此,大家承认他是一位穆斯林,不可称他为卡非尔。他在法律上、道德上、社会上应享的权利,与其他穆斯林一样,他们之间可以通婚,他们有权力分享遗产及行使其它合法权利。

(2)真正的伊斯兰
然而,在后世,一个人是否可以得救,是否算一个穆斯林,算一个穆民,是否可列为安拉忠仆之一,并不依靠今生法律上的肯定,而是依靠一个人全心全意托靠安拉。这种肯定才是真正的肯定,口头上的肯定是来自宗教法官及一般人民,因为他们只能看到外表,可是安拉深入人心内处,可以衡量出一个人伊玛尼的程度。安拉判断人类的标准是看一个人的生、死,他的忠诚、他的服从性、他的侍奉。总之,看他的一生成就,是为了安拉还是为了别的?假如一切均是为了安拉,那么他就是会被判成一位穆斯林,一位穆民。假如一切为了别的,那么这个人就既非穆斯林也非穆民。凡不合此一标准者,其伊玛尼及伊斯兰都要按比例打折扣。不管他在今生被视为如何有教门,或今生地位如何高贵。在安拉看来,唯一可取之事,就是看你是否将安拉所赐给你的,完全用在主道上。假如你做到了,那么,你就会获得专赐给忠仆们的特权。假如你在“侍奉”上有所欠缺,虽然你矢口自称穆斯林,事实上是在欺蒙世界,欺蒙穆斯林社会。想要他们容纳你,享受穆斯林在今生所应享之权利。可是,安拉不会被你所欺蒙,而给你一个忠仆的位子。请仔细想一下我对各位解释的“法律上的伊斯兰”及“真正的伊斯兰”间的区别,你们就可知道,彼此间差异之大,不仅是在后世,即在今生亦是如此。从前的穆斯林和今日的穆斯林,可以划成两类。

二、两种穆斯林
(1)不完全的穆斯林
有一种穆斯林,他们口称归信安拉、使者,以伊斯兰为其宗教,可是他们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整个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他们非常教门,数念珠、作礼拜、记念安拉、在食物上及其他事情上讲究洁净,一切均称得上教门。可是在这一部分之外呢,所有生活一切全与伊斯兰无干,他们的喜爱,或是出自于纳夫斯(Nafs私欲),或是出自于私利,或是为了某人,他们的仇恨或战争,则是出自于世俗或个人的利益。他们的事业、妻子、儿女、家庭、社会等等,这一切均基于现实的考虑,丝毫不及宗教。不管他是一个生意人也好,统治者也好,小兵也好,自由职业者也好,他们均以一己之地位为重,根本不考虑到自己还是一个穆斯林。这一类型的人所组成的文化、教育、政治机构,如果他们发挥穆斯林的力量,自然能影响到这些机构,可是,事实上这些机构与伊斯兰从来不发生关系。

(2)完全的穆斯林
第二种穆斯林是指那些将他们整个人,整个的存在,完全浸润于伊斯兰当中的人,不管处于何种地位,均严守穆斯林的分寸。为父、为子、为夫、为妻、为商、为农、为工、为地主、为职员、为自由职业者,均不忘自己是一个穆斯林。他们的情操、欲望、思考、思想、意见;他们的爱好以及他们的憎恨;无一不依伊斯兰之道。他们的内心、意志;他们的眼、耳、胃及私处;他们的手、足、身体及灵魂,无一不受伊斯兰的指挥。他们的爱好及仇恨也与伊斯兰一致不分。假如他与某人结友,或与某人斗争,完全是为了伊斯兰。假如他将某物给了某人,那完全是因为伊斯兰要他这样做的,假如他不将某物给某人,也完全是因为伊斯兰如此要求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这种不仅表现于个人行为,而且表现于集体生活的态度,完全是基于伊斯兰的精神,他们的这种精神发展为一个全以伊斯兰为基础的社会,他们的集体行动也是只以伊斯兰的教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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