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的传入普及与大理女性
分享到:
2011-10-12 17:21:13 【来源:大理日报】 点击: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化的今天,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所提出的文明冲突,尤其是各种宗教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了显而易见的事实,但是在大理这块崇尚开放自由的土地上,佛教、道教、本主崇拜、土主崇拜、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之间却能够和谐共处、共同发展,满足不同信众的需要。其中,佛教、道教、本主崇拜、土主崇拜在大理地区传播的历史较长,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是较晚近才传入大理地区的。本文主要论述伊斯兰教的传入及普及与大理女性的问题。
   
    伊斯兰教是7世纪初,由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创立的一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伊斯兰”系阿拉伯文Islām的音译,原意为“顺服”,指顺服唯一的神安拉的旨意。伊斯兰教是由进入大理地区的回族先民传入大理地区的,传入时间最早可追溯至唐贞元年间。据《新唐书·南蛮上列传》记载,唐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唐、南诏联军与吐蕃、黑衣大食联军之间在嶲州发生了战争,唐、南诏联军将俘获的两万余名黑衣大食和伊斯兰教康国士兵安置于今凤仪境内,这些士兵中的部分人极有可能通过与当地女性通婚,让这些女性信仰伊斯兰教,从而将伊斯兰教传入当地女性群体之中。

    伊斯兰教在大理地区广为传播发生于元朝时期,主要通过因戍兵、屯田、做官、经商、游学等陆续进入大理各地的回族来广为传播。例如,出身于当时以伊斯兰教文化而颇负盛名的布哈拉的一个伊斯兰教宗教世家的赛典赤·赡思丁在担任云南行中书省首任平章政事期间,曾派遣他的子孙纳速刺丁、忽辛、马速忽、赛撒度罗到大理做官。纳速刺丁、忽辛、马速忽、赛撒度罗及其家人和随从的活动使得伊斯兰教在大理各地广为传播。又如,元初忽必烈率军进入大理,在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设置了一批回回军和蒙古军的屯营,其中的回回军军士落藉下来,发展成为回回村落,伊斯兰教遂成为该地的主要宗教信仰。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明太祖朱元璋命傅友德为征南大将军,沐英、蓝玉为副将军,率三十万大军征讨云南,之后有不少士兵落籍于大理地区,其中就有回族士兵。元明时期,进入大理地区的回族人应多为男性,他们应也是通过与当地的汉族、白族、彝族等其他民族女性通婚,让这些女性信仰伊斯兰教,来使得伊斯兰教在大理各民族女性群体中广为传播。

    清朝时期,在伊斯兰教的纽带作用和回民特有的风俗习惯作用下,大理回族共同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当地的回族女性除仍以农业生产为主外,应有不少当地人在交通沿线和城镇中经营着商业和手工业,甚至开始从事矿业开采和冶炼等活动,为大理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当时的以经堂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宗教教育制度中,大理回族女性通过经堂教育接受到以《古兰经》为主要内容的伊斯兰教知识,学习了阿拉伯文。咸丰六年至同治十一年(公元1856年至公元1872年),以杜文秀为首的回民起义失败后,大理回族女性惨遭屠杀,清真寺均遭兵火,无一幸存。伊斯兰教在大理地区的传播走向衰微,直至“辛亥革命”前后,才又开始有了转机。

    【注】 纳速刺丁为赛典赤长子,累官中奉大夫,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进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忽辛为赛典赤第三子,于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任云南诸路转运使,后升任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马速忽为赛典赤第五子,曾授云南行省中书宣慰使,治大理、鹤庆两路,官至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赛撒度罗为马速忽的儿子,曾授鹤庆路总管。
编辑:伊人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伊斯兰教 传入 普及

上一篇:青海高远慈善帮扶救助会成立在西宁成立
下一篇:阿联酋女诗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