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不等于穆斯林之谬论,一场消灭民族的文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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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23:25:31 【来源:】 点击:

    奉普慈特慈真主之名
 

    当看到“宣传“回族不等于穆斯林”之谬论是一场消灭民族的文化运动”,“ 汉族穆斯林在当下的困惑”,“汉族穆斯林难免在文化上全面回化”等帖子后,我陷入了思索的深渊,很久难以自拔。等理清思路后,又有了发帖的冲动,希望大家以正确的眼光看事,缜密的逻辑想事,统一的标尺度事,明智的方式处事。
 

   对于上述帖子论述的问题,作为中国的穆斯林在发表自己见解以前,首先应该确定符合自己信仰要求的看待衡量问题的统一视角和标尺。不然,就会看走眼,甚至看花眼。我这样说,绝不是夸夸其谈,而是依据《古兰经》经文教导人们掌握一种看待问题、讨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古兰经》中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安拉(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安拉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安拉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也是最美好的解释”(妇女章:第59节)。这节经文的主旨,就是教导信仰伊斯兰的穆斯林,在看对、讨论、衡量任何事物时,都要遵循真主的法则和使者的训示。换言之,就是以伊斯兰信仰的要求,看对、讨论和衡量每一件事情,既要站在伊斯兰信仰要求的视角上,又要按伊斯兰信仰确定的标尺度量。不然,就会因视角和标尺的不同而不同。所以,大家发出各自不同的声音,就是因为所处的视角不同,所持有的标尺也不同。看出来的问题和度量出来的结果更不同了。如果大家的视角和标尺统一了,看到的实情和度量出来的结果就一致了。因此,穆斯林要慎言,在没有学习和把握自己信仰要求的前提下,绝不要信口开河,或者以不符合自己信仰要求的观点,轻易妄下结论,相互指责。
 

     其实,“回族不等于穆斯林”,“回族不代表穆斯林”,只是对中国伊斯兰某一社会个案现象的描述,与 “宣传“回族不等于穆斯林”之谬论是一场消灭民族的文化运动”的定论,毫无关系。
 

    《古兰经》中说:[他(真主)曾创造你们,但你们中有隐昧者,有正信者;真主是鉴察你们行为的。(相欺章:第2节)[你应当趋向正教(信),(并谨守)真主所赋予人的本性。真主所创造的,是不容变更的;这才是正教(信),但大半人不知道。(罗马人章:第30节)
先知、使者穆罕默德也说:“每一个被生的孩子都处于自然的伊斯兰状态,是他们的父母把他们变成犹太人、基督徒或拜火者,以至于他们口头显现出其是“感恩者”或“忘恩负义者”,这就是《古兰经》[我确已指引他正道,他或是感谢的,或是辜负。](人章:第3节)所包含的含义。

 

    伊斯兰大学者——伊玛目哈尼法说:“在不具备悖信或坚守信仰因素的状态下,真主创造了众生,而后以使者或幸运者为媒介,在他们进入成人的初期,召唤他们信仰伊斯兰,命令他们归顺崇拜事奉真主,禁止他们远离不信和违抗。其后,有的人以自己的自由行为、无知任性、顽固迂腐造就了不信仰,以至于被真主所遗弃。有的人则以自己的顺从行为、口头承认、心底诚信得到了信仰,以至于适应真主的意志,获得真主的惠助”。
 

    上述经训及权威学者们的言辞,明确说明了人们获得伊斯兰信仰的基本时间和伊斯兰信仰的天启性。只要是人,无论是谁,都具有伊斯兰信仰的禀赋。当人类处于最危险的非常时刻而感到无助时,这种禀赋就会暴露无遗,大家首先都会情不自禁、不约而同的以自己的语言发出各自肺腑的呼唤之音:“哎,真主啊!”,“哎,上帝啊!”,“哎,老天爷啊!”……而忘却亲情和友情,直呼他们的名字。
 

    伊斯兰信仰体系的这种理论把人类的信仰禀赋设放在了公正、平等的大背景下,而没有局限在狭隘的人为民族概念之中加以论述。伊斯兰认为,“认主独一,仿效使者”这一信条始终贯穿于人类繁衍发展的全过程,从人祖阿丹开始一直到最后一位先知、使者穆罕默德及世界末日的到来,从不改变。先知、使者穆罕默德又是这一信条的全新复兴者,在他的时代,正式被真主命名为“伊斯兰”,成为以后人们追求的共同信仰体系。我们称之为“伊斯兰信仰体系”,大家俗称“伊斯兰教”,被以宗教而定格。而伊斯兰这个“宗教”又与中国大地上被现今国家认可的其他四个宗教有着根本的区别。她集思想意识、生活方式、行为准则、社会制度、法律体系为一体,要求信仰者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符合伊斯兰法则的要求和规定,力争全面体现伊斯兰的特征,展现伊斯兰的优越。无论谁何时信仰伊斯兰,都只能说是对自己天赋信仰的先后回归,绝不取决于是哪个民族。家庭和民族背景只能说明信仰者的信仰途径和信仰类型。有穆斯林民族和家庭背景的信仰者,多数属于“传统信仰”类型,也就是俗称的“父传子受”的信仰。有时在外因的作用下,显得很微弱;没有穆斯林民族和家庭背景的信仰者,多数属于“求证信仰”类型,反而更坚定一些。所以说,信仰伊斯兰教的每一位人只能是穆斯林这个族群中的一员,是一个个体。虽都有遵循伊斯兰信仰体系法则,力争全面体现伊斯兰特征,展现伊斯兰优越的义务和责任,但不代表整体的穆斯林族群。信仰与否,是个人私事,与族群毫无关联。对信仰的实践好坏所表现的也只是个案。个案所展现的不符合伊斯兰要求和原则的行为,只能说明个人的表现能力有限和人绝不能达到完美境地的哲理,根本不能代表整体的伊斯兰或穆斯林族群,也不能与现代被异化的回族等同。伊斯兰只强调力所能及,而不强加人所不能及的。《古兰经》中说:“安拉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各人要享受自己所行善功的奖赏,要遭遇自己所作恶的惩罚”(黄牛章:第286节)。“一个负罪者,不再负别人的罪;一个负罪者,如果叫别人来替他负罪,那末,别人虽是他的近亲,也不能替他担负一丝毫”(创造者章:第1 8节)。“你们当量力地敬畏安拉,你们当听从他的教训和命令,你们当施舍,那是有益于你们自己的。能戒除自身的贪吝者,确实成功的”(相欺章:第16节)。
 

     从这个层面上讲,“回族不等于穆斯林”,“回族不代表穆斯林”,只是一种表述观点,构不成什么谬论,更谈不上“宣传“回族不等于穆斯林”之谬论是一场消灭民族的文化运动”,使人危言耸听。汉族穆斯林难免在文化上全面回化,汉族穆斯林当下的困惑,当说明的是我们的思想已经被禁锢。因为,我们脑海里所谓的民族概念,是无神论的思想产物,也是马克思主义最不看好的名词。而“回族”这个现代名字,只是一个贴上“中国特色”标签的欲盖弥彰的符号和当代中国统治者为权宜之计而抽取民族灵魂、分而治之的文字游戏,与历史上真正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民族相距甚远。如果,我们硬要把中国历史上曾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群体,以其真实的属性和特征而冠以民族称号的话,那就是“穆斯林民族”,不会有现在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之说,也不会因少数而边缘化,因边缘而少数化。
 

    既然,这已形成事实,完全说明是伟大的真主在考验中国穆斯林民族,也昭示世人伊斯兰是天启的信仰体系,由真主支配,在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恶劣环境里,历经千百年依然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非穆斯林皈依天赋的原始信仰——伊斯兰,改变后天形成的思想意识、文化影响、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遇到问题在所难免,不存在所谓的“回化”问题。之所以发出“回族不等于穆斯林”,“回族不代表穆斯林”的口号,其目的是明示信仰的人们更进一步检点自己的行为,不信仰的人们擦亮眼睛,分清真伪,区别对待,相互尊重和理解,根本谈不上消灭民族。或许一个统治阶级或政党经过一个时段后会消亡,而伊斯兰信仰和穆斯林民族永远存在,直到世界末日。这是人类历史的经验所验证的真理。
 

     所以我提醒广大的中国穆斯林同胞,努力学习和掌握伊斯兰知识,用伊斯兰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绝不要人云亦云,跟着感觉走,要理性认识,善于甄别,用伊斯兰的标尺度量一切,依伊斯兰的视角看待问题,以伊斯兰的方式处理问题。最后引用真主的教导共勉励:“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你的主的确知道谁是背离他的正道的,他的确知道谁是遵循他的正道的”(蜜蜂章:第125节)。

 

 

    原标题:宣传“回族不等于穆斯林”谬论,真是一场消灭民族的文化运动吗?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 :奥斯玛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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