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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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 22:41:36 【来源:】 点击:

  二是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界人士必须懂得宗教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

 

  首先要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揭示了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又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具体实际,先后制定并下发了1982年19号文件;1991年6号文件;2002年3号文件。这三个文件,提出和发展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三个文件认为,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宗教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分、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宗教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

 

  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其次要认真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2005年3月1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对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颁布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是十分复杂而敏感的社会问题,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是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条例》颁布实施后,就可以旗帜鲜明地依法制止宗教方面的非法活动;就可以坚决果断地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就可以坚定明确地依法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我国有一亿多信教群众,他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因此,宗教工作是特殊的群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调整宗教与社会其他领域之间、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关系,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此后,国家宗教局相继颁布了几个专项工作“令”,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法律法规,为管理宗教事务奠定了基础。2011年12月,《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也是我们开展宗教事务管理的一部很好的法律,大家一定要学习,并且要使用好。

 

  三是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包含丰富的内容,需要宗教界人士具备宗教、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天文、地理、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才能理解《古兰经》的精准含义,才能有效的服务于广大信教群众。但我们的宗教界人士基本出身于师徒传承的经堂教育,很少具备现代科学知识的,从而使解释伊斯兰教经典的水平有了局限性。

 

  例1:教育观。伊斯兰教中“学习从摇篮到坟墓”就是倡导终身教育。“学习对男女是主命”,就是要求全民教育。“学问远在中国,亦当求之”等就是提倡穆斯林学习各种科学知识的例证。

 

  例2:经济观。《古兰经》中“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62:10)就是大力提倡发展经济;《圣训》中“商人犹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可以信赖的奴仆。”“诚实可靠的商人在复活日,将与列圣、正义者和烈士同在”等。把商人置于殉教者的地位,是伊斯兰教的价值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并已成为穆斯林各民族悠久的传统之一。

 

  例3:科技观。《古兰经》鼓励人们观察大自然的变化,探索大自然的奥秘,研究大自然的规律,开发大自然的资源,以便造福人类,造福社会。《古兰经》说:“你们要观察天地间的森罗万象。”(10:101)“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与风向的改变,天地间受制的云,对于能了解的人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2:164)《古兰经》还对生命的起源做了一些解释,“真主用水创造一切动物,其中有用腹部行走的,有用两足行走的,有用四足行走的。”(24:45)另外,《古兰经》的不少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动物、植物、和矿物等等。

 

  《古兰经》还说:“真主确是使谷粒和果核绽开,他从无生物中造出生物,从生物中造出无生物。”(6:95)“他使天破晓,他以夜间供人休息,以日月供人计时。”(6:96)“他为你们创造诸星,以便你们在陆地和海洋的重重黑暗里借诸星而遵循正道。我为有知识的民众确实解释一切迹象了。”(6:97)

 

  例4:生态观。伊斯兰教要求人们合理地开发自然、利用自然,有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享受真主的恩赐。《古兰经》说:“真主以大地为你们的席,以天空为你们的幕,并且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出许多出果实,做你们的给养”(2:22)。“真主在大地上生产百谷,与葡萄和苜蓿、与木宰木墩和海枣,与茂密的园圃、水果和牧草,以供你们和你们的牲畜享受”(80:27-32)。这就告诉人们大自然中的一切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生成的。生命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古兰经》揭示了世间万物皆由真主所创,人只是替代真主管理大地。合理适度地利用自然,反对穷奢极欲和浪费。相反糟蹋自然,滥用自然,势必自毁家园,势必自食其果。《古兰经》说:“灾害因众人所犯的罪恶而显现于大陆、海洋,以至真主使他们尝试自己行为的一点报酬,以便他们悔悟”(30:41)。等等。

 

  只有全面系统的学习掌握《古兰经》这些博大精深的内涵,才能很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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