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小额无息助学贷款 申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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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0 11:46:33 【来源:】 点击:
各位亲爱的穆斯林大学生:

     赛俩目!

    甘肃兴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益助学2014年大学生小额无息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了!
   由甘肃兴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社会公益事业团体及基金会合作创立的大学生小额助学贷款项目,属民间公益性贷款,无利息。该项目是由“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小额助学贷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托甘肃兴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的公益助学项目。该项目面向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来自民族地区的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的大学生,以西北五省为主,兼顾其他地区。该项目运作过程:“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小额助学贷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审批和监督,甘肃兴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一、可获得支持贷款的对象:
1、2014年应届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本科理科生、文科生:
  (1)理科生可申请世界伊斯兰银行的助学贷款,获得批准的学生每学年获得10000元左右(以实际拨款数额为准)的助学贷款。
  文科生可申请甘肃兴邦与其他基金会的助学贷款,获得批准的学生每
        学年获得4000—5000元人民币的助学贷款)。
2、家庭有特殊困难、成绩优异的少数民族往届在读本科生。

二、贷款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少于国家贫困标准线4500元.
   2、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少于贫困家庭标准线16000元;
   3、城市(农村)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月收入低于1500元;
   4、监护人残疾或患病家庭、孤儿身份的大学生;
   5、请提供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6、经过实际调查(或委托当地志愿者调查)证实情况属实的贫困家庭。
   7、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个人;
   8、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无前科、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9、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习成绩良好;
   10、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生活费严重不足;
   11、遵守道德行为规范,承诺按协议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12、具备有担保资格的担保人。

三、接受申请时间:
   1、新生: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即可申请;
   2、老生:每年的6月至8月;

四、贷款生必须提交的材料:
1、学生证复印件(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长、担保人、贷款生各三张)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张)
4、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一张)
5、担保人承诺书(一张、盖有效公章)
6、贷款申请表(两寸彩照三张)

五、担保人资格:
  1、国家公职(在职)人员(亲笔签字和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担保函)
  2、公益事业机构(如报社杂志社、伊协、阿语学校、经学院)负责
       人(亲笔签字和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担保函)
  3、社会知名人士(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亲笔签字和出具盖有单位
       公章的担保函)

六、担保人的职责:
  1、担保人必须详细了解小额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为贷款的学生介绍贷款;
  2、向贷款机构提供担保函;
  3、贷款学生毕业后担保人有责任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机构提供该生的有
     效联络方式;
  4、协调贷款学生履行与贷款机构达成的还款协议;
  5、担保人承担督促责任。当贷款学生产生信用危机时,担保人有义务承担还
     款责任。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应了解学生申请小额助学贷款的情况,在贷款协议书上签字。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应经常提醒贷款人要诚实守信,合理使用助学贷款,督促贷款人按期归还助学贷款。必要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可以直接归还贷款。

七、贷款生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停止发放借款,并要求贷款生还回贷款
1、贷款学生未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贷款学生违法乱纪,受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贷款学生中途退学或被校方开除、取消学籍的;
 4、贷款学生品性不良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国外的;

八、还款
   贷款生应在毕业离校前,与贷款机构联系,及时告知变更后的有效联系方式,确定贷款的还款期限。
   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还款时间最迟从毕业后第二年开始。学生所贷助学款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也可提前一次性还款。贷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约定的还款金额存入贷款机构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内。并及时通知贷款机构,如借款人姓名、金额等,贷款机构出具收款收据。
   贷款生毕业后无法按贷款协议书履行还款义务时,将由担保人全权负责偿还该生所有贷款,包括工作人员为催收还款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诉讼费、滞纳金等费用,将从担保人工资中逐月代扣,直至还清为止。

九、具体办理申请贷款程序:
1、贷款人首先通过电子邮箱:172839284@QQ.com(群号)索取《贷款申请表》,   
    贷款人按要求填好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办理机构。
2、贷款评审委员会对贷款生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是否符合贷款要求。
3、贷款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材料确定准予贷款学生名单。
4、通过审核的贷款生接到贷款机构通知后,签订贷款协议。
5、经办机构财务处按照贷款协议向贷款人发放贷款。
    贷款人提供给贷款机构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贷款关系存在期间,若原提供给贷款机构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贷款人要及时通知贷款机构,自觉维护个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信誉。

十、联系方式
    申请贷款详情请添加“兴邦大学生QQ群”,群号:172839284@qq.com
   甘肃兴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欢迎有需求的同学申请无息助学贷款!关心和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小额助学贷款项目,是每个大学生受益人的责任和义务。欢迎受益者积极参加甘肃兴邦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学习、能力提升培训以及公益活动,在受益人事业有成时,参与本助学项目,为之出谋划策,募集资金,使贷款助学项目惠及更多寒门学子,为更多学子铺就成功之路。
联系人:张春青(无需多语)                  
咨询热线:0931—2662379                 
手    机:18009486815(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

    (来源:中穆网)

实习编辑: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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