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镖
金镖,生于1966年,青海西宁人。曾在西宁东关清真大寺马相臣教长帐下求学多年,1988年毕业穿衣。留学埃及九年,1994年获得艾资哈尔大学教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归国,在西宁富强巷清真寺任教长。任教期间,树立“新旧结合中阿并重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十一年培养学子五百多人,其中穿衣39人。现任青海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西宁南关清真寺教长、穆斯林在线伊玛目。致力于清真寺功能的拓展和经堂教育的传承与改革,积极探索并践行向国人传达伊斯兰真谛的最佳途径。
热门排行
魅力伊斯兰
  • 青海省伊斯兰教经学院2022年本科班招生简章
  • 关注|讲大局、讲法治,慎终如始对待疫情下的朝觐功课
  • 关于暂停2022年度朝觐活动的通知
金镖:《辞朝演说》解析之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分享到:
2014-02-11 15:43:27 【来源:】 点击:
亲爱的穆斯林同胞们: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至圣在伊斯兰教历10年12月9日(公元632年3月)最后一次朝觐时站在阿拉法特平原的“热亥买提”山上向10万多人发表的辞朝演说——历史上著名的“呼图拜提力维达尔”。请大家注意,至圣在这一演说中,通篇用了“世人啊!”这一呼唤词,而没只说“信道的人们啊!”这就充分说明了本次演说不仅仅是针对在场的十多万圣门弟子,也不是世间所有的穆民大众;而是包括非穆斯林在内的整个人类。至圣不愧为万圣万仙的领袖,封印万圣的至圣。

    至圣豪情万丈地说:“······人们啊!你们的生命、财产和名誉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本月本日本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样。”至圣在第二天的“乃海勒”之日又一次发表了类似内容的演说,再次重申了生命、财产和名誉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话题。当时正是伊斯兰教历12月——朝觐的月份,也是4个禁月之一(所谓的禁月就是禁止在这些月份中作战、厮杀)。至圣所指的“本城”就是禁地麦加城,别说杀人掠财,就连那里的动物和植物都不允许肆意捕杀和践踏。

    上周已对“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话题作了简述。今天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题作简析。人们平时所说的“财命相连”这句话从某种角度上讲是正确的,至圣在辞朝演说中就把生命和财产连在一起作了论述。是真主赋予了我们生命,但生命必须由财产来维持和延续,没有稳定的资金,我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必需品如何解决?正因为财产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故在《古兰》的某些章节中把财产放在了生命的前面。例如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我将指示你们一种生意,它能拯救你们脱离痛苦的刑罚,好吗?你们信仰真主和使者,你们以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奋斗。”(61:10——11);“你们当轻装地或重装地出征,你们当借你们的财产和生命为真主而奋斗。”(9:4)由此可见,财产是为主道奋斗的资本,这也是至圣嘱告人们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因之一。

    首先我们要分清财产的合法与非法,这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教门的标准之一。如果一个人在礼拜、施舍、朝觐等方面都表现得很好,但在生意的经营中却不管财源合法与否,那么他也算不上一个合格的穆民。常听有人无耻地说:“捞在碗中的就是肉”我要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在后世的清算来临之前,我们一定要搞清楚今世弄来的是合法的羊肉还是非法的猪肉。肮脏不洁的钱财,无论用在什么地方都是非法的。经上说:“吃了一口非法的食物,他40天的善功得不到接纳。”还说:当一个人带着非法的钱财去朝觐,当他面对着天房大呼“兰拜开”时,有天使诅咒说:“你不要念‘兰拜开’了,你的朝觐是不会被接受的”。我们吃了非法的食物做礼拜或用非法所得的钱财施舍穷人,能获得赏赐吗?我们用它供养自己的家眷子女,他们能清廉吗?至圣说:“非法的食物所滋养的身体不能进入天堂。”当年,大贤艾卜·伯克尔极为谨慎,凡是对送来的食品在享用之前总是要问明来龙去脉,偶有一次吃斋饭时因疏忽先吃下了食物,然后才想起问其来源。送饭者如实相告:“掌柜啊!这是我在归信伊斯兰之前算卦时骗取的。”艾卜·伯克尔听后立即把手塞在喉咙处呕吐,唯恐吐不干净,喝了大量的水再吐······人们不解地问他何必为一口食物这般折腾自己,他悔恨莫及地说:“誓以真主,即便是丢掉生命,我也要吐净它!因为我听至圣说:非法的食物长出的肉最相应受火刑。”

    睿智万能的真主教诲我们:“你们不要借诈术侵吞别人的财物。”(2:188)用非法的手段侵吞他人财物的方式多种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偷、抢、骗三种。

    一、偷,就是用秘密的方式盗取他人存放的钱财,据为己有。在经典中无论其情节轻重都归为大罪的范例——哪怕是偷一分钱。《古兰》云:“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以报他们俩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5:38)伊斯兰对偷盗行为深恶痛绝,故教法规定,凡偷取达到一个金币的四分之一或3个银币价值的财物,就得施予剁手的刑罚。在至圣时代,有个名为麦亥佐目部落的贵族女子偷了他人的东西,为保全部族的体面,他们找到了宰德的儿子吾萨麦,要他向至圣求情,企图免去剁手的惩治(吾萨麦是至圣最喜欢的大弟子之一,18岁那年至圣选派他担任三军统帅与罗马人作战)。至圣对前来央求的吾萨麦勃然大怒道:“谁敢更改真主的法度呢?先民们遭受毁灭的原因就是当他们中的平民百姓触犯了法律就执行;对有钱有势的人则不予追究。誓以真主,假如穆罕默德的女儿法图买偷了,我也要剁了她的手。”之所以伊斯兰教法对偷盗之罪判得如此严厉,是因为它对社会的危害太大。记得我在开罗留学期间,曾与一位来自台湾的非穆斯林青年交流,他说:“伊斯兰对偷盗者要施以剁手的惨刑,我认为这太残酷了。”我说:“从法哲学的角度讲,刑法的目的不仅是惩治罪犯,而是杜绝犯罪,防患于未然,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让盗贼在作案前三思而后行。当一个人确信偷盗将导致剁手的恶果时,他还敢偷吗?)你知道我们的先知在麦地那执政时,剁了4只手而保了10年平安吗?”听了我的话,那人无言以对。我们当代的人,把贼称为小偷,也难怪盗窃案在我们身边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

    二、抢,用暴力手段夺取他人财物这一不正当的行径称为抢劫。这一罪行比偷更大,性质更为严重!因此伊斯兰教法规定,对明目张胆地抢劫他人财物者,不仅要杀头,而且要挂在百尺高竿上示众。

    三、骗,用谎言或诡计使人上当的行为叫骗。这也是伊斯兰坚决禁止的。某日,至圣在市场上见到一位卖粮人,就把手插入粮袋的底部,发现下面很潮湿,而上面却是干的。就问他是怎么回事,那人狡辩道:“粮食被雨淋湿了。”至圣气愤地说:“谁欺骗我们,谁就不是我们的教民。”当今社会,骗人的花样可谓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假冒伪劣、缺斤短两、坑蒙拐骗早已司空见惯,发伪誓、假誓也早已成了一些生意人的日常用语。例如“兄弟啊!主麻刚散”或“要是我的货不真,我敢把伊玛尼赌进去”等等胆大包天的誓言。近几年三鹿奶粉对无数婴儿的伤害更使人痛心疾首,新鲜的牛羊肉中注水的事更是不足为奇了。近期的焦点访谈上披露的用激素催肥的丑闻令人不寒而栗——给育肥牛每天投喂60片超剂量的激素,连用两个月,可增肥100公斤,从中牟取暴利,售出的含毒牛肉将会对食用者的身体造成很大的危害。这些人当中有没有我们的穆斯林?或者说我们的穆斯林是否参与过类似的骗局或正在大干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谁敢向我们保证呢?有一次,至圣问弟子们:“你们知道何谓破产者吗?”大伙异口同声地回答:“就是丧失财物的人。”至圣说:“不!在今世失去的可失而复得,真正的破产者是在今世干了山一样多的善功,但到了后世被他在今世偷、抢、骗的人纷纷来找他算账,把他所有的善功都分得一干二净,如果还不够折合,他就得背着债主的罪恶,替受亏者入火狱,受火刑。”至圣在世时,每当有人要求他给亡人举行殡礼时,他不问亡人斋戒、拜功等方面的表现如何,而是首先要问明他是否给别人欠债,如果有债务,他就拒绝,直到有人替他偿还或债主自愿放弃。由此可见欠债不还的危害性。至圣说:“当一个人借债时,就有偿还的举意,那么真主就会帮助他很容易地还清它;如果他借债时就举意不还,那么它就会成为他后世中的灾难。”如果我们在这方面犯有失误,那么就要按经典上的要求做忠心实意地忏悔!(其方法在《辞朝演说》解析之一中就已详述)特别是要尽力还清被亏害者的财物,无力偿还者,要想方设法征得对方的口唤。

    穆斯林兄弟们!为了我们今后二世的幸福,为使自己不愧做一个至圣名副其实的教生,对至圣临终前的嘱托我们一定要洗耳恭听,惟命是从。

    至圣说:“你们的生命、财产和名誉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本月本日本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样。”

    演讲日期:2009年12月12日
分享到:
热门关键词: 演说 解析 二:

上一篇:金镖:《辞朝演说》解析之一:生命神圣不可侵犯
下一篇:金镖:《辞朝演说》解析之三:名誉神圣不可侵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