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中国穆斯林社会的独特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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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12:19:02 【来源:】 点击:
作者:张雪松

  男女平等在各大宗教中都是人们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女性是否能够成为宗教职业者,担任正式的或较高级别的宗教教职,在各大宗教中都日益成为焦点话题。处理好现代女权主义与古老宗教传统之间的张力,对各大宗教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对而言,在男女平等方面,我国宗教传统中“历史包袱”较少,例如佛教各大语系传统之中,汉传佛教比较完整地保留了女性出家(比丘尼)制度;明清以来,我国伊斯兰教中流行的女寺、女阿訇传统,在全球伊斯兰世界中也是独具特色的。

  中国自古教育十分发达,女性教育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国穆斯林女学是中国女学固有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明代逐渐形成规模。穆斯林女学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古代女学传统的直接启发,另一方面也受到儒家男女授受不亲观念的影响,女性在接受宗教文化教育时须与男性隔离,避免男女混杂、有伤风化。穆斯林女学并非简单复制男性宗教教育,而是根据女性特点有所侧重:男性开学阿訇主要学习阿拉伯语宗教文献典籍,而清真女学主要以教授“小儿锦”(中国穆斯林用阿拉伯文字拼记汉语的表音文字)、波斯语文献为主。

  中国穆斯林女学产生壮大之后,逐渐形成固定的办学地点、教学内容、职业教师。在女学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出“女寺”,即专门为女性服务、满足女性穆斯林宗教需求的清真寺。清真女寺之中有“女阿訇”,俗称“师娘”。如果我们顾名思义,似乎这些“师娘”只是男性阿訇的妻子;的确,有一定比例的“师娘”是阿訇的妻子,但也有很多独立的女阿訇,她们接受过清真女学的教育,有为女性穆斯林服务的专门技能。

  2006年5月12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并于2006年8月7日开始施行。该办法第三条“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四款规定:“年龄在22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理智健全”,对这一规定,此后各省公布的具体实施办法略有补充增订,如2011年10月11日公布的《陕西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为:“年龄在22周岁以上,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理智健全”,特别增加了“男女不限”的规定。也就是说,女性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担任阿訇的职位,体现了在中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制度设计上是完全平等的。

  笔者曾对2013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正式公布的除新疆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证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名单进行过粗略的统计。数据显示,现在我国已认证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7372人,其中女性934人,占全部教职人员的3.4%。目前我国已有15个省、自治区有被认证的伊斯兰教女性教职人员。

  我国伊斯兰教女性教职人员最多的省份是云南省,有224位,占全省教职人员(1328名)的16.9%;其次是河南省,有136位女性教职人员,占全省教职人员(898名)的15.1%;第三位是山东省,有118位女性教职人员,占全省教职人员(822名)的14.4%。女性教职人员占全省、自治区教职人员比例超过10%的省、自治区还有安徽省(13.6%)、内蒙古自治区(11.2%)。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女性教职人员虽然只占全区教职人员的3.6%,但绝对人数并不低,有331位。

  从现有数据看,我国伊斯兰教女性教职人员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和云南,此外在西北、东北、西南等部分省份零星分布。传统上,中国穆斯林中女寺、女阿訇的体制在中原地区最为发达,此外云南地区的女学也有深厚的传统,而西北地区则缺乏女寺、女阿訇的传统。目前,我国西北宁夏、甘肃等地开始出现被认证的女性教职人员。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特大城市,浙江、江苏、福建等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尚未出现女性伊斯兰教教职人员。

  清真女学、女寺,有利于女性穆斯林争取公共空间,对于增强女性的独立性,摆脱对男性的单向依附关系,有重要的意义。现在也有一些人认为,女学、女寺毕竟是一种性别隔离制度,要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应该打破这种隔离制度;但也有女阿訇担心,取消女学、女寺,将女寺合并入一般的清真寺,很可能会出现男女平等上的倒退,让女性失去好不容易争取来的独立地位。实际上,只要有利于增进男女穆斯林的平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穆斯林社区的具体情况,完全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也不必一刀切。(民族报)

实习编辑: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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