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回族的来源及其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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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8 00:44:59 【来源:穆斯林】 点击:

     丧 葬

 回族的葬礼,是人一生结束后由亲属、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送葬的一种仪式,是回族民俗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人在临终前,一般都注意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请阿訇给病人念"讨白",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忏悔和反省自己。二是要"口唤",即病人平时接触的邻里乡亲、朋友,与病人如果发生过口角、矛盾,甚至结下仇恨的,这时要主动向病人说"色俩目"要"口唤",讲明原情,消除误会与隔阂,以期互相原谅,了结往事。三是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除了病人的亲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訇或在群众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入室,直到逝世。

  回族人逝世,一般都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埋体"。"无常"是借用汉语,即逝世的意思。"埋体"是阿拉伯语,也即逝世之意,有时也指亡人遗体。"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去世的称法。回族无论怎么称呼逝世,但都忌说"死"这个词。回族的葬礼,在主要有以下几项程序:1、停"埋体"。回族人去世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当即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亡人遗体,安置于停板上面,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于西,以示向着圣地麦加。并在上面覆盖一块洁净的白布单。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情。2、善面。回族也叫探"埋体"。当阿訇、满拉、亲朋、乡邻来丧主家后,在向丧主和亲属表示哀悼后,揭开亡人头上覆盖的白布单,看看面容,多方面劝说丧主家要节哀,讲述人生客观规律。回族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一般要请一位深明伊斯兰教义的长者看守亡人,直到天明。3、缝"克番"。回族俗称缝"穿布"。穿布一律用白棉布,规格根据亡人而定,用法男女有别。男亡人用的穿布有三件:一是"大卧单",长短要略长于身,上下各余出六七寸。二是"小卧单",也叫"二单",长短要如身,但上下两头不留余地,宽约四尺五寸。三是衬衣,回族叫"格米素"或护心"斗娃"。长自肩至踝骨,宽约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开缝,再加帽子一个,长共约九尺。女亡人的穿布,比男的多两件。除了同用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头各一件。4、净身。也叫"抓水"或称洗"埋体"。净身无论在清真寺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浴床(一般是洗干净的门板)、汤瓶、温水、毛巾等。净身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幅,洗上身时用一幅,洗下身时用一幅。洗时不许汤瓶落地,不用肥皂。

  回族给亡人净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洗法和活人平时洗大净一样。回族给亡人净身,除了洗涤的三个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亡人净身后,将其移到准备好的穿布上,按照先右后左,层层包裹,先裹"格米素",后裹小卧单,再裹大卧单,最后加冠,并将腰部、头、足都用白布带子扎紧。女亡人还要加裹胸和盖头。对殉教者,免予洗礼,免于穿"克番",允许着血衣埋葬。回族在给亡人穿"穿布"时,要在"穿布"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脑水、香水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腐驱虫,也是对亡人怀念的表现。穿好"穿布"后,将亡人,抬送到举行殡礼的地方。5、殡礼。回族称站"折纳则"。殡礼,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殡礼的领拜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举行,有的在清真寺里举行,有的在坟院里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举行。先将埋体放在西边,领拜人靠近"埋体"站立,其他参加者脱鞋随后排班站立,诵《古兰经》有关片段,进行祈祷,向左右说"色俩目"。至此殡礼结束。回族的殡礼一般不放在日出或日落进行。妇女不参加殡礼,不送葬。6、下葬。回族的坟墓全部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至六尺。土质较软的地方,深约一丈左右。一般坟长六尺宽三尺。在坑底的西边挖一个与坟坑平行的深洞,长约六尺,宽三尺,高三尺,其形状,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的。这个小洞只要人能弯腰出入即可。下葬时,两个人先到坟坑里,然后将埋体缓缓放入坟坑,再慢慢送进小洞里。使其头北脚南,仰卧,面向西方(因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之后,先用土坯垒好小洞口(忌用火烧的砖),然后填土掩埋坟坑。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者跪听祈祷。丧主要为亡人散乜贴,其数目数十元、数百元不等。有的丧主除了给送葬人散乜贴以外,还要给每人散一顶小白帽或一条毛条,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给主持殡礼的人和着水的人。自人亡故之日起,丧家三日不动烟火,家人饭食均由亲戚和邻居轮流奉送。同时亲友们闻讯后,带着米面、青油、馍馍、现金等前来吊唁,安慰家属和帮办葬礼,无献送花圈、挽联、挽悼之习俗,更没有在丧家举行丧礼宴席的活动。远路来客均有亲属和邻居接待安住。家人对亡人的祭祀主要是念亥亭和走坟。念亥亭是在三天、七天、二七、三七、四七、月斋、百天、周年等日遵行;走坟,就是每天去坟前念《古兰经》祈祷,走坟人最好由自家亲属(男性)承担,若有些人自己不会念经,请阿訇也可。如此坚持走坟数日、数月或时间更长,根据各家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量力而行。

     回族对坟地很重视,一般都打埂或打墙围起来,禁止在坟地周围修牲口圈、厕所,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墓地大小便。还禁止在墓地放牧,不许从墓地里取土,以防坟墓塌陷。回族在陆地上一律实行土葬,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远渡海洋中,可实行水葬。回族的葬礼,一般有以下特点: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丹,是由土上造成,去世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回族实行土葬,并且殁在哪里就葬在哪里。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殁,下午葬,晚上殁,次日葬,最多不能超过三天。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以保持卫生。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无常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所以,现在回族办丧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裹身。回族这种从俭习俗,无论过去现在一直恪守不变。

      居 住

  青海回族在其分布方面也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就一个地区或一个地方来说,回族"小集中"的特点尤为明显。在农村,回族总是自然集中,形成一定的村寨:如大通的极乐乡、塔尔乡,湟中县的上五庄、下四庄,门源县的吊沟乡、麻莲乡,民和县的核桃庄、大庄,化隆县的窑湾庄、中原三庄、群科等等。在城镇的回族也往往是自居一边,形成集中的地段和街巷,如西宁市的东关、下南关、北关,门源的浩门镇南关,化隆县城西关,民和县川口镇等,都是回民集中居住的地方。即使在回汉杂居的地方,回民也常常尽量使房屋靠拢一起,左右同族相邻。因为这样居住除了生活方便外,还便于联系、互相帮助,也便于开展宗教活动。另外,这种小集中的分布特点,也往往与宗族、家族有一定的联系。

  青海回族的居住情况大体与当地汉族相同。有庄廓小院,独门独户,土木结构平房。对房屋的设计和建造多讲究左右对称,东西平行、其样式有"黄鹰展翅"式、"虎抱头"式等,有条件的人家多为"四合"院。通常院内设有正房,又称"大房"、"客房"、"堂屋",一般座北向南。阳光充足,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套房。还有"边房"(即东西平房)、"厨房"、"草房",牲畜厩、厕所另设,另外每家都为了"净礼"而设有浴室或备有"汤瓶"。居住按辈份或已未婚状况分室而居。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富裕起来的人们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也是日趋增高,不少人翻修、新建了新式平房,还有的盖起了小楼房。院内屋后种花种树,更是青海回族群众的传统喜好,家家院内清洁整齐,树荫围绕,花红柳绿,显得十分幽静和舒适。屋内陈设讲究整齐,无论贫富注重干净,四壁多以山水花草和阿文书法等字画装饰,忌贴人物、动物等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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